【明報專訊】曾因投資股票失利,離職後冒客戶簽名提款86.1萬元的恒生銀行出納員,2008年被判囚兩年後,出獄半年即再獲渣打銀行聘用,詎料他為了賭波再次監守自盜,提走兩名客戶共221.8萬元款項。他昨在區域法院承認盜竊及使用虛假文書等3罪候懲。
32歲的被告黃世文有一女友,但控方透露,自07年起家人與被告無甚聯絡,昨被告亦沒有親友到庭。辯方則指,出身自單親家庭的被告,每月仍有給予六旬母親家用。
黃被控於去年5月15日至8月25日間,偷去屬於兩名客戶共221.8萬元的渣打銀行財產;他另被控於去年9月4日,在旺角中心的渣打銀行分行內,使用其中一名客戶湯淑儀的假印章及存摺。據了解,40多歲的湯因20多年前中風,要長期臥牀,其銀行帳戶由母親代理。被告覷準兩名事主均不會收到月結單,故較容易「下手」。
覷準事主戶口無月結單
於2011年5月入職渣打銀行黃埔分行任出納員的被告,負責處理涉案兩客戶的帳戶。去年8月,該分行客戶服務經理檢查提款單的簽名時,發現有一項提取10萬元的紀錄,其簽名與樣本簽名不符。經理查問負責該項交易的被告,被告當時稱會向客戶問清楚。
簽名不符經理追查揭發
經理追查下,發現由被告處理的兩名客人帳戶均有一些可疑交易,涉款共221.8萬元。同月27日,渣打銀行高級調查員召見被告,被告方將事件和盤托出。
他透露將偷去的款項用作賭波,甫在事主戶口提款,便直接將款項匯進自己馬會的戶口。被告稱起初仍會將贏波所得的錢存回事主的帳戶內,惟後來一直有輸無贏,方未能「歸還」。他稱,得悉其中一事主湯女士中風臥牀後,已減少從其戶口盜取存款。
官索背景報告 還押候判
至去年9月4日,被告帶同虛假的湯女士簽名印章及存摺到旺角的渣打分行,圖提取2.3萬元。由於職員發現其簽名印章與樣本不符,終拒絕處理其交易。被告亦隨即於翌日被捕,警誡下承認偷錢。
法官欲了解被告背景,以及被告是否願意賠償,案件押後至1月23日判刑等候背景報告,以及他在08年犯下同類案件詳情,其間被告需還押。
【案件編號:DCCC10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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