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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新牌無綫申覆核 指廣管局諮詢出錯長青網文章

2013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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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1月04日 06:35
2013年01月0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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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正當免費電視牌照的發牌陷於膠着,一場電視風雲已驟然再起。繼早前亞視連番以示威、司法覆核等方式阻止政府發新免費電視牌照,無綫昨終於「出招」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廣管局的專家有關增發牌照的諮詢出現嚴重錯漏,要求法庭裁定廣管局向行政會議作出的發牌建議並不合法,並阻止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發出新的免費電視牌照。


申請人為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被告分別為通訊事務管理局(前身為廣播事務管理局及電訊管理局,下稱通訊局),以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另外,3間競投免費電視牌照的香港電視、奇妙電視及香港電視娛樂亦被列為涉案的相關人士(interested parties)。


指免費電視廣告開支誇大3倍

入稟狀指出,通訊局的前身廣管局於2008年就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展開中期檢討,並聘請顧問機構撰寫專家報告。無綫認為,廣管局從沒有通知無綫有關報告的存在,撰寫報告期間亦沒有向無綫收集資料,以致該報告的內容出現大量錯誤,例如報告指2005年至2009年,免費電視市場的廣告開支高達362億元,但其實只有120億元,數字被誇大足足3倍。無綫又引述廣管局當時的調查,指逾九成的市民滿意香港電視節目的整體質素,僅一成半的市民不滿本地廣東話節目的數量。


指決定發牌資料才交無綫

無綫又認為,廣管局增發牌照的諮詢過程出現嚴重錯漏,指廣管局早於2011年決定向行會建議增發牌照,但在1年後才將有關的資料提供給無綫;根據《廣播條例》,廣管局向行政會議建議增發牌照前,應先諮詢利益相關者,包括現時的免費電視牌照持有人,故認為廣管局的做法不符合程序。


無綫亦質疑,廣管局高估免費電視牌照的申請者奇妙電視、香港電視及電盈的香港電視娛樂的財政實力。入稟狀引述廣管局的專家報告,指香港的廣告市場不足以支持5間免費電視台的營運,但廣管局不理會專家意見,認為電視台有能力評估市場潛力,提供最適合的服務。無綫又指廣管局沒有考慮牌照申請者對母公司的依賴程度,認為他們根本不能自負盈虧。


質疑申請者難自負盈虧

電視廣播集團總經理李寶安昨表示,政府發牌前應諮詢業界和做好市場評估,並釐清3個問題:香港應發多少個電視牌、牌照發給誰,以及什麼時候發出。他重申無綫並非盲目反對發牌,亦無懼競爭。


亞視:支持理解無綫

早前亦曾入稟阻止政府發牌的亞視則表示,支持和理解無綫提出的司法覆核,並強調基於社會實際情况及行業生態,亞視一直反對增發免費電視牌照。


電盈發言人表示沒有回應,而有線則至截稿前未有回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及通訊事務管理局均表示,已收到有關的入稟通知,有關當局將按既定程序處理。由於有關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兩局均表示不便評論。


【案件編號:HCAL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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