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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通訊事務管理局表示,「香港寬頻」年半前為吸引顧客從另一電訊供應商「電訊盈科」轉台至香港寬頻,所製作的「月費只需HK$9.9」廣告涉及誤導或欺騙,違反《電訊條例》,裁定罰款12萬元。
轉台月費只需9.9元不實
通訊局報告指出,局方於2011年6月底收到一宗業界投訴,聲稱香港寬頻的「電訊盈科家居電話用戶,獨享攜號轉台優惠月費只需HK$9.9」的廣告宣傳活動,帶有誤導或欺騙性,遂展開調查。投訴人提出9項指控,包括香港寬頻的廣告宣傳,在可節省款項方面帶誤導,因為9.9元月費,未有計算必須繳交的200元不能退還的安裝費,若以24個月合約期計算,月費實際上將會是18.23元,是9.9元月費的雙倍。
香港寬頻其後就各指控辯解,包括指由於安裝費是一次過而非經常費用,並已清楚列於轉台優惠的條款中讓客戶得悉,香港寬頻認為毋須在省費聲稱中作出調整。但通訊局調查後認為,香港寬頻確曾作出具誤導或欺騙性的行為,判處罰款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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