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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前股權爭議續審 揭潘鄭搶註商標長青網文章

2013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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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1月10日 06:35
2013年01月1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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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板前壽司老闆鄭威濤(綽號Ricky San),早前被扒王之王老闆李德麟入稟索償案昨續審。將股份轉售予李的味千中國主席潘慰作供時,指摘身為味千股東的鄭「居心不良」,為迫使潘以賤價賣出手上板前權益,不惜要脅反對味千上市。惟鄭一方反指潘的弟弟暗中將「板前」商標註冊,質疑他「立壞心腸」,破壞互信在先。


潘慰供稱,她與弟弟潘嘉聞、鄭威濤一起創立香港味千拉麵並打響名堂,原計劃進軍居酒屋生意。惟後來見峰壽司在港大行其道,遂改變主意開壽司店,2004年成立合作聯營的駿濤有限公司開設首間板前。她一直認為,板前屬味千的延續,首間板前分店亦以味千的資源開設。


潘指鄭要脅阻味千上市 逼售板前股權

潘慰續指出,後來發現鄭威濤繞過她與其他駿濤股東,以鄭私人公司名義開設板前分店,令潘氏姊弟與鄭出現裂痕。雙方不斷商討,終於2006年達成協議,鄭承諾把持有的板前權益注入新公司Hero Elegant Ltd.,並把新公司31%股份分予潘氏姊弟,但他最終沒履行承諾。


代表鄭威濤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出,鄭簽約後發現,潘嘉聞私下將板前商標在香港註冊,鄭盛怒下取消協議。潘慰反駁,鄭暗中把板前商標於內地註冊,認為他居心不良在先。余隨即指,鄭於2006年協議中「明刀明槍」承認將商標在內地註冊一事,並承諾交還商標,但潘嘉聞一直隱瞞商標在港已經註冊,故他才是「立壞心腸」。


余又盤問潘慰,有否瞞着日本味千總公司,私下試將味千商標於香港或內地註冊。她其後支吾以對下承認,但強調獲日本總公司授權,余聽罷指潘其身不正,沒有資格批評鄭。


鄭要求獲味千11%股權

潘慰又透露,味千於2007年打算上市,須得股東簽名同意,但股東之一的鄭以此作脅拒絕簽署,甚至要求潘慰向他派發特別股息,並確保他於味千上市後獲得11%股權。潘慰當時悉數答應鄭的要求,但鄭後來「得寸進尺」,要求她以賤價賣出持有的板前權益,潘慰一度寧願不讓味千上市,一口拒絕鄭的要求。不過,鄭最終卻簽署同意,味千最後上市。潘慰坦言,對鄭來說,味千11%股份價值,遠比買入潘持有的板前股份利益為高。潘慰今續作供。


【案件編號:HCA 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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