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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台灣公平交易委員會指出,壹傳媒(282)出售印刷及電視媒體業務的交易,目前只收到收購方其中一方,即台塑方面提出申報。但是台塑的申報在說明對整體經濟利益及限制競爭方面的內容不完備,因此要求在30日內補正,同時應結合涉及買賣的多間公司的申報提交。若最終資料不齊備,該會將不受理。如結合申報後未經公平會審查通過,壹傳媒出售台灣交易違法進行,將禁止結合申報及處以50萬元至5000萬元以下新台幣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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