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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漢斬死保安判入小欖長青網文章

2013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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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1月11日 06:35
2013年01月1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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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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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居於上水彩園邨、患有精神分裂的無業漢,去年某夜懷疑病發到醫院求診,卻被醫生診斷為精神狀况穩定,獲准返家。惟3小時後他突然攜菜刀下樓,30多刀斬死保安員,昨於高院被判無限期醫院令。


被告黃伯達(53歲)早前於高院承認一項誤殺罪。案情透露,黃與妻子居於彩園邨第2座,去年1月30日凌晨約3時半,黃突然在家中不斷敲打門及餐具,由妻子陪伴到北區醫院檢查,惟當時醫生指被告「精神狀况穩定」,讓他回家。


3小時後,黃獨自離開單位到樓下大堂,以菜刀狂斬當時獨自在更亭當值的保安員李啟光(57歲),於另一處當值的女保安員從閉路電視片段看到駭人場面,立刻趕往現場。被告見到女保安員後突然「收手」,若無其事從她身邊走過並返回單位,事主當場死亡。


妄想症致精神分裂

辯方求情時稱,黃原是家中一名「好成員」,因出現幻覺才犯案。辯方又引述精神科報告,指黃因妄想症導致精神分裂症,建議法庭判他醫院令。


暫委法官韋毅志形容事件是悲劇,認同被告需接受精神治療,判處被告入住小欖精神病院,直至康復為止。


【案件編號:HCCC1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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