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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駐守九龍城裁判法院的庭警被指於2011年11月底至12月初半個月間,四度非禮同在法院工作的智障女清潔工。他早前經審訊後,昨被裁定4項非禮罪名不成立,但法官指被告自招嫌疑,拒絕辯方的訟費申請。
仍要面對警隊紀律研訊
案件審訊期間已遭停職的被告李國基(52歲),雖然在刑事罪行上「甩身」,但據悉,他日後仍要面對警隊紀律研訊,最嚴重可被革職。警方回應指在司法程序完成後,根據內部程序考慮是否作出紀律覆檢。女事主X於事發後已被安排調職。
審訊期間,X在錄影會面中透露,被告在2011年11月初向她索取電話號碼,其後數度邀約她共晉午餐,更於同年11月22日在明知X家中無人下仍要求上門拜訪。法官昨分析指出,此舉可見被告對X有性意圖。
官指案件存有太多疑點
X在錄影會面中指出,當日在其何文田寓所內,被告曾拉起她的衣服撫胸非禮半小時;她稍後又表示,其家人當日相隔不久便回來,故法官認為X所供稱的非禮時間有疑點。另一方面,X供稱被告在囚犯上落區三度對她摸胸及臀部等非禮。法官指案發地點不時有人車進出,位置又接近路邊,質疑被告是否會冒如此大風險,在該處非禮X。
法官早前曾指出,此類控罪需要清晰案發時間、地點,雖然法官認為X是誠實證人,但案件存有太多疑點,終裁定被告的4項非禮罪不成立,但由於被告向X索取電話、上門拜訪等行為十分可疑,終拒絕辯方的訟費申請。
被告原被控於去年11月23日至12月9日,三度在囚犯上落區非禮X;另被控於去年11月22日在X的何文田愛民邨寓所內非禮對方。X的綜合智商為51,其行為能力等同9歲5個月的兒童。
【案件編號:DCCC3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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