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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馬頭圍道塌樓意外發生近3年,其間市建局出價收回84%塌樓現場及相關地段133個業權,餘下16%業權因為業主已過世或業主不滿賠償金額而拒絕。地政總署昨宣布引入《收回土地條例》,在3個月後強制收回屆時仍未收到的業權,整合後由市建重建成新住宅。
3月後強制收回 料建420宅
該重建項目以馬頭圍道、春田街和鶴園街為界,需要收回159項私人業權,政府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收回土地,收地公告於昨張貼起計3個月後生效,受影響業主和租戶可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提出法定申索。市建局強調已盡力收回業權,並以高於法例的賠償金額即每方呎約9700元,相等於同區7年樓齡價格提出收購。
合資格的住宅業主,除了有權獲得法定補償外,在適當情况下亦會獲發特惠自置居所津貼或額外津貼;住宅住戶則可安置到房委會或房協提供的單位,或獲發特惠現金津貼;合資格商戶包括業主及租戶,可以選擇接受特惠津貼,以代替補償申索的權利。
2010年1月29日馬頭圍道塌樓意外後,市建局公布馬頭圍道、春田街重建項目,將附近17幢物業所在地段劃為重建區,受影響者1080人,涉及159個業權,該項目收購限期於2011年7月底屆滿。重建項目總樓面面積約24.37萬方呎,將重建為住宅物業,提供420個住宅單位,地下、一樓和二樓提供零售及社區設施,地庫則用作停車場,預計最快2018年落成。
3月後強制收回 料建420宅
該重建項目以馬頭圍道、春田街和鶴園街為界,需要收回159項私人業權,政府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收回土地,收地公告於昨張貼起計3個月後生效,受影響業主和租戶可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提出法定申索。市建局強調已盡力收回業權,並以高於法例的賠償金額即每方呎約9700元,相等於同區7年樓齡價格提出收購。
合資格的住宅業主,除了有權獲得法定補償外,在適當情况下亦會獲發特惠自置居所津貼或額外津貼;住宅住戶則可安置到房委會或房協提供的單位,或獲發特惠現金津貼;合資格商戶包括業主及租戶,可以選擇接受特惠津貼,以代替補償申索的權利。
2010年1月29日馬頭圍道塌樓意外後,市建局公布馬頭圍道、春田街重建項目,將附近17幢物業所在地段劃為重建區,受影響者1080人,涉及159個業權,該項目收購限期於2011年7月底屆滿。重建項目總樓面面積約24.37萬方呎,將重建為住宅物業,提供420個住宅單位,地下、一樓和二樓提供零售及社區設施,地庫則用作停車場,預計最快2018年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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