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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一名52歲男子因串謀洗黑錢,今天(1月1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兩年四個月。
警方在2010年5月至2011年1月期間接獲報告,指有26名海外人士懷疑因收到來電告知他們透過彩票中獎,並於2010年3月至2011年1月期間按照來電者指示,把合共約180萬元的款項匯到香港數間匯款公司及一個由被告擁有的銀行戶口作為領獎前的手續費。
商業罪案調查科經調查後發現被告按一名不知名男子的指示,多次從該數間匯款公司及該銀行戶口提取有關款項,並交予該不知名男子,被告則每次可獲300至500元的報酬。
警方經調查後,2011年4月拘捕被告,並控以一項「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今天被判刑。
一名52歲男子因串謀洗黑錢,今天(1月1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兩年四個月。
警方在2010年5月至2011年1月期間接獲報告,指有26名海外人士懷疑因收到來電告知他們透過彩票中獎,並於2010年3月至2011年1月期間按照來電者指示,把合共約180萬元的款項匯到香港數間匯款公司及一個由被告擁有的銀行戶口作為領獎前的手續費。
商業罪案調查科經調查後發現被告按一名不知名男子的指示,多次從該數間匯款公司及該銀行戶口提取有關款項,並交予該不知名男子,被告則每次可獲300至500元的報酬。
警方經調查後,2011年4月拘捕被告,並控以一項「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今天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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