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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英港人爭居權得直 入境處申覆核長青網文章

2013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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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1月17日 06:35
2013年01月1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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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居英港人在回歸前獲批居港權,2010年返港更換智能身分證時,卻被入境處指他不符合香港永久居民資格,取消其身分證。他上訴至人事登記審裁處獲判得直,入境處不服,昨提司法覆核求推翻審裁處裁決。


申請人為入境處人事登記處長,要求推翻審裁處裁定本案答辯人文偉聲上訴得直裁決。文的父母為香港人,早年赴英定居,1974年於當地誕下文,文成為英國公民。至1995年文持英護照返港,以英國屬土公民身分申居港權獲批,獲發香港身分證。惟至2010年文返港更換智能身分證,入境處卻指他出生時父母已定居英國,且他從未在港住滿7年,指他不符《國籍法》及《入境條例》,故取消其永久居民身分。


審裁處在文提上訴後裁定,文於1974年出生,其父母1976年才申居英權,而《國籍法》1980年生效,沒有追溯力,文不受影響。


人事登記處一方指出,《國籍法》訂明應按條文處理法例生效前已出現的國籍問題,文有責任向審裁處證明出生時父母未定居英國,他亦沒向審裁處提證據證明自己擁有中國籍,故認為裁審處錯誤裁定文上訴得直。


【案件編號:HCAL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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