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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央政策組(中策組)就一個公共政策研究計劃的審批,不再委託研究資助局(研資局)代為處理,改為自行管理,引起了部分學者的質疑和反對。他們的擔憂主要有兩方面。第一認為由學術主導、理論主導的政策研究被輕視;第二認為會由中策組管理的公共政策研究可能受政治干擾,使公共政策及學者淪為政權的附庸(註1),損害學術自主及自由(註2),壓縮公共政策的公眾參與空間。
公共政策研究的現實性及學術性(或理論性)兩者並不衝突,沒有理論基礎的政策研究缺乏方向,流於表面。同樣道理,學術主導的政策研究如果沒有與實際情况連結,提出建議也難有深度和可行性。我們討論公共政策研究的時候,不應將兩者對立,而應該着眼如何將兩者更好的結合起來。
學者公共政策研究資源不缺乏
中策組改變這筆資源的審批機制並不等於改變這筆款項的使用目標和對象,這2000萬元仍會用在吸引及支持學者的政策研究,包括以學者主導及理論偏重的政策研究。改由中策審核撥款與這些目標並無矛盾,兩者的分別在於研資局作為一學術機構,其評審的機制及標準,有其本身的特點及規範。批評者突出研資局的研究評審機制是用學術界行之有效的友儕評審(peer review),尤其聘請國際享譽學者參與。這機制的側重點是保證學者的工作能得到學術界和國際的承認。其中一個效益是讓參與研究的學者的成果可以用為升級的表現。中策組對此並無異議。但這並不是中策組的責任。我們尊重研資局的學術評審制度,但不是只由學者互相評審的研究才是「學者主導」的研究,或才是「商議及辯論式」的公共政策研究。這次中策組調回審批這筆資源的權力,並不否定以理論及學者為主的政策研究的重要性。學者可得到這方面的整體資源並無減少。
香港學者從事理論及較長期的學術性公共政策研究資源並不缺乏。事實是研資局每年有近10億元的研究經費,全數可按他們的評審制度及標準批出。相對資研局的資源而言,中策組調回的2000萬元只是九牛一毛。但對中策組來說則佔我們每年總開支近四分之一,中策組有責任保證撥款用得其所。有意見認為這筆資源對學者可有特殊作用,因為研資局向來不重視公共政策研究,這些研究計劃過去很難在其整體資源中分到一杯羹。這筆款項雖不多,但是規定用於政策研究,對支持學者做這類工作很有幫助。我們認為若研資局的撥款政策真的疏忽了具理論性的公共政策研究,學者應向研資局據理力爭,不應以政府部門的資源來補救研資局的偏失。
至於有批評者擔憂由中策組管理公共政策研究計劃有可能政治不中立,並有損學術自由,甚至擔心學者為了獲得研究經費,淪為政權的附庸。在目前香港的政治分化嚴重的大環境下,有這些意見並不意外,但顧慮並沒有根據。中策組直接審批研究項目並不是新事物,十多年以來,中策組直接邀請了不少學者進行了各種研究項目,其他政策局亦有不少同類情况,但從來未有聽到學者投訴有政治審查或有官員左右學術自由的批評。至於有人擔心學者會否為研究經費而淪為政權的附庸,這是對學者個人及專業操守的不信任。我們應對我們學者的獨立性及操守有信心。中策組從來都尊重及重視學者的專業操守及其獨立性。我們歡迎學術界以後對我們這方面的表現進行監察。
有關計劃自2005年推行至今,香港的政治環境有很大的變化,特區政府面對龐大政治壓力及社會訴求,中策組有需要善用資源,及時協助政府及社會解決當前的具體問題。只有從解決現實問題的側重點出發和與政策制訂的機構和過程有密切的互動關係的公共政策研究,無論是學術主導,還是理論主導,對政府和社會才可以發揮作用。
中策組的評審機制將會邀請有公信力的學者擔當主席和委員,與有參與制訂政策、面對政策問題的前線人士參與評審委員會的工作,我們希望這樣可讓公共政策的研究更貼近政府面對的議題及關注,我們並不排除支持較長期,如二至三年的研究建議。
應對學者操守有信心
此外,有意見認為中策組將符合資格申請者的範圍擴大,分薄了資源,但大家應先問一問,在現行機制下,為什麼一項支持學者研究公共政策的資源,只開放給大學資助局的八大學院的學者呢?其他有學位課程的大專院校,如公開大學、樹仁、珠海及演藝學院的教授,及非牟利的公共政策智庫的研究人員就不是學者嗎?擴大資助對象範圍是在研資局機制下不可能發生的,因為研資局的職權範圍只面對八大政府資助的院校,這也是為什麼我們不能簡單地要求研資局調整他們做法的結構性原因。
我們在考慮作出調整時也低調諮詢過不少學者,他們也有不少人認同中策組的這個安排,認為研資局管理的公共政策研究計劃存在不少問題,需要改變。這次調整並沒否定資研局的工作,更不否定劉兆佳教授7年前作出的這個嘗試的安排,只是目前形勢不同。研資局與中策組的公共政策研究各有所屬,各取所需,從不同的研究側重點服務社會。日後當中策組落實內部評審之後,香港公共政策研究與學界的合作互動有什麼變化,將更為清晰,我們歡迎大家繼續提意見。
註﹕1. 曾榮光,公共政策的範式轉移與確認,《明報》,2012年12月28日
2. 李詠怡,學術界7年努力毁於一旦──評中策組收回「公共政策研究計劃」撥款權,《明報》,2013年1月3日
作者是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
公共政策研究的現實性及學術性(或理論性)兩者並不衝突,沒有理論基礎的政策研究缺乏方向,流於表面。同樣道理,學術主導的政策研究如果沒有與實際情况連結,提出建議也難有深度和可行性。我們討論公共政策研究的時候,不應將兩者對立,而應該着眼如何將兩者更好的結合起來。
學者公共政策研究資源不缺乏
中策組改變這筆資源的審批機制並不等於改變這筆款項的使用目標和對象,這2000萬元仍會用在吸引及支持學者的政策研究,包括以學者主導及理論偏重的政策研究。改由中策審核撥款與這些目標並無矛盾,兩者的分別在於研資局作為一學術機構,其評審的機制及標準,有其本身的特點及規範。批評者突出研資局的研究評審機制是用學術界行之有效的友儕評審(peer review),尤其聘請國際享譽學者參與。這機制的側重點是保證學者的工作能得到學術界和國際的承認。其中一個效益是讓參與研究的學者的成果可以用為升級的表現。中策組對此並無異議。但這並不是中策組的責任。我們尊重研資局的學術評審制度,但不是只由學者互相評審的研究才是「學者主導」的研究,或才是「商議及辯論式」的公共政策研究。這次中策組調回審批這筆資源的權力,並不否定以理論及學者為主的政策研究的重要性。學者可得到這方面的整體資源並無減少。
香港學者從事理論及較長期的學術性公共政策研究資源並不缺乏。事實是研資局每年有近10億元的研究經費,全數可按他們的評審制度及標準批出。相對資研局的資源而言,中策組調回的2000萬元只是九牛一毛。但對中策組來說則佔我們每年總開支近四分之一,中策組有責任保證撥款用得其所。有意見認為這筆資源對學者可有特殊作用,因為研資局向來不重視公共政策研究,這些研究計劃過去很難在其整體資源中分到一杯羹。這筆款項雖不多,但是規定用於政策研究,對支持學者做這類工作很有幫助。我們認為若研資局的撥款政策真的疏忽了具理論性的公共政策研究,學者應向研資局據理力爭,不應以政府部門的資源來補救研資局的偏失。
至於有批評者擔憂由中策組管理公共政策研究計劃有可能政治不中立,並有損學術自由,甚至擔心學者為了獲得研究經費,淪為政權的附庸。在目前香港的政治分化嚴重的大環境下,有這些意見並不意外,但顧慮並沒有根據。中策組直接審批研究項目並不是新事物,十多年以來,中策組直接邀請了不少學者進行了各種研究項目,其他政策局亦有不少同類情况,但從來未有聽到學者投訴有政治審查或有官員左右學術自由的批評。至於有人擔心學者會否為研究經費而淪為政權的附庸,這是對學者個人及專業操守的不信任。我們應對我們學者的獨立性及操守有信心。中策組從來都尊重及重視學者的專業操守及其獨立性。我們歡迎學術界以後對我們這方面的表現進行監察。
有關計劃自2005年推行至今,香港的政治環境有很大的變化,特區政府面對龐大政治壓力及社會訴求,中策組有需要善用資源,及時協助政府及社會解決當前的具體問題。只有從解決現實問題的側重點出發和與政策制訂的機構和過程有密切的互動關係的公共政策研究,無論是學術主導,還是理論主導,對政府和社會才可以發揮作用。
中策組的評審機制將會邀請有公信力的學者擔當主席和委員,與有參與制訂政策、面對政策問題的前線人士參與評審委員會的工作,我們希望這樣可讓公共政策的研究更貼近政府面對的議題及關注,我們並不排除支持較長期,如二至三年的研究建議。
應對學者操守有信心
此外,有意見認為中策組將符合資格申請者的範圍擴大,分薄了資源,但大家應先問一問,在現行機制下,為什麼一項支持學者研究公共政策的資源,只開放給大學資助局的八大學院的學者呢?其他有學位課程的大專院校,如公開大學、樹仁、珠海及演藝學院的教授,及非牟利的公共政策智庫的研究人員就不是學者嗎?擴大資助對象範圍是在研資局機制下不可能發生的,因為研資局的職權範圍只面對八大政府資助的院校,這也是為什麼我們不能簡單地要求研資局調整他們做法的結構性原因。
我們在考慮作出調整時也低調諮詢過不少學者,他們也有不少人認同中策組的這個安排,認為研資局管理的公共政策研究計劃存在不少問題,需要改變。這次調整並沒否定資研局的工作,更不否定劉兆佳教授7年前作出的這個嘗試的安排,只是目前形勢不同。研資局與中策組的公共政策研究各有所屬,各取所需,從不同的研究側重點服務社會。日後當中策組落實內部評審之後,香港公共政策研究與學界的合作互動有什麼變化,將更為清晰,我們歡迎大家繼續提意見。
註﹕1. 曾榮光,公共政策的範式轉移與確認,《明報》,2012年12月28日
2. 李詠怡,學術界7年努力毁於一旦──評中策組收回「公共政策研究計劃」撥款權,《明報》,2013年1月3日
作者是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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