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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裝水密門海事處不察長青網文章

2013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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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1月18日 21:35
2013年01月18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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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南丫海難研訊昨續審,早前驗船專家報告說明南丫四號涉有水密艙沒裝門、側板較薄等漏洞,致碰撞後加速下沉。當年驗船的海事處人員指出,在該船獲發船證前,曾兩次於造船廠檢驗船體結構,但不記得底層尾部兩個船艙之間有否安裝「水密門」或留有通道,又認為水密門屬外加裝置,不涉及結構問題;至於船廠曾通知處方改動船板厚度,證人供稱無印象。


驗船專家Neville Armstrong早前呈交報告,發現南丫四號船尾底部兩船艙之間,無按圖則裝上水密門(watertight door),猶如留有通道予海水灌入船艙,以致下沉。根據研訊庭的資料,財利船廠在1994年申建南丫四號,船在廣西建造,先後經中國船級社及香港海事處檢驗。


發船證前兩驗船

海事處高級驗船督察馮偉文指出,在船獲得認可證前,曾於95年11月及96年3月,兩次檢驗南丫四號船體結構,卻供稱不記得船隻底層尾部的舵機房和油箱房之間,是否裝有一道水密門,也不記得是否留有通道。


當被委員會律師質疑驗船程序時,他解釋由於水密門屬外在裝置(outfitting),不涉及船體結構,加上舵機房的空間小於船體總長度十分之一,即使兩艙間的隔壁標明是水密艙壁(watertight bulkhead),亦會被視為無效,就算沒有安裝水密門亦非不尋常。


他又認為,若審批圖則時有說明需要有上述裝置,檢查人員會更易察覺。不過,委員會發現圖則有列明水密艙壁位置。


稱船公司可隨時改動

另外,海事處退休首席驗船主任黃志堅表示,就算圖則有水密裝置,造船公司都可隨時改動,只要事先匯報,而船的「可浸長度」及「破艙穩性」是合格,無影響船的安全便可。委員隨後呈上一份1995年4月的通知書,說明船廠因物料限制,要求將船板厚度由5毫米減至4.83毫米。


負責驗船的馮偉文續說,無印象見過更改船板厚度的圖則,也不知道上述改動通知有何處理程序,但確認船出廠時通過多項水浸測試,只有一項結果令人不滿,南丫四號於是首先獲發一張3個月短期證書,直至通過「破艙穩性」測試才獲發長期船證。


指南丫四通過多項測試

委員會今日繼續傳召馮偉文作供,之後會有其他涉及驗船程序的海事處人員,以及財利船廠代表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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