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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房屋是政府「重中之重」的工作,港府之前提出活化工廈,把工業大廈改作「過渡性住房」用途,但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昨日承認,由於工廈單位業權分散,要整幢大廈改變用途,困難重重,如想實踐,除非政府動用公權力把單位業權收回。
本港目前約有1400幢工廈,上屆政府提出活化工廈政策,時任發展局長的林鄭月娥是當年主事者。林太昨日出席青年協會活動時指出,政府的其中一個構想,是容許工廈改變用途,如提供小型住房,作為過渡性住房。
構思改過渡住房 須公權力收業權
不過,她表示,基於安全問題,大廈必須全幢改用途,不能一層住人一層存放危險品,但市場上的工廈單位較少是單一業權,因此難以糾合業權改變用途。
林太又舉例,政府之前已取得幾億元撥款,好讓水務署購置一幢工廈,把旺角洗衣街水務署大廈搬走,從而騰出旺角的土地,但水務署一直買不到整幢合適的工廈,有可能要放棄搬遷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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