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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級舊式商廈分租較普遍長青網文章

2013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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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1月30日 06:35
2013年01月30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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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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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甲廈保安管理嚴 分租少見

位於核心區的甲級商廈,由大型租戶將其承租的樓面分租出去,情况相當罕見,由於分租寫字樓有機會涉及管理及保安問題,需要業主同意才可分租。有代理表示,分租商業的情况普遍出現在灣仔、銅鑼灣及尖沙嘴區的乙、丙級較舊式商廈,該類商廈出租彈性較大,租戶可能將原本承租的樓面分拆出租,以減輕租金壓力。


高盛911後 曾分租長江中心部分樓面

區內代理表示,近年來甲級商廈分租的情况較為罕有,因為甲廈通常管理較為完善,租約亦未必提供分租彈性,但亦不排除有個別租客與業主簽約時,有條款表明若日後有分租或轉租需要,業主不反對分租物業。


翻查資料,於2001年美國九一一事件發生後,美資證券行高盛曾將其租用的中環長江中心逾10層樓面,推出其中2層分租。2000年英資公司Regus Business Centre Ltd.亦曾將租用的國際金融中心1期兩層樓面,分租予其他租戶,分租的租金較原來租金高約30%。不過業界指出,如果分租租金較原來租金高,部分條款可能列明,業主可向原本租客收取部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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