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盜客股票 大發證券董事囚30月長青網文章

2013年01月30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1月30日 06:35
2013年01月3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大發證券前董事方雪儀,挪用客戶證券戶口資金買賣股票,並盜去客戶股票,令客戶損失約710萬元,早前認罪,昨求情稱僅得小學程度的她憑努力考獲經紀牌,協助與案的丈夫打理生意,而即使丈夫有外遇,她仍愚忠答應犯案,法官最終判其監禁兩年半。


女被告方雪儀(56歲)的幼女昨到庭支持母親,方早前承認26項偷竊及詐騙罪,案發後向受影響客戶賠償共約246.5萬元。辯方指僅得小學程度學歷的方,憑努力完成夜校中三程度課程,考獲證券經紀牌,協助丈夫的家族業務。詎料經SARS及經濟衰退一役,大發證券當時連須保持最少300萬元流動資金的法定要求亦未能達到,丈夫即提議擅用客戶資金買賣股票。郭早年因洗黑錢罪,被判囚3年4個月。


患有甲狀腺毛病的被告,現時仍等候接受手術,辯方指案件令她承受極大壓力。惟法官反指被告有違對客人的責任,令對方蒙受損失,由被告一手造成,社會對證券經紀的操守有極大期望,被告打擊了公眾對證券交易、監管等制度的信心。


【案件編號:DCCC931/12】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