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前賭王傅老榕家族及恒基地產(0012)組成的財團,自1990年代一直有意將南生圍發展成低密度住宅等,由於計劃內容多年都未能符合城規會要求,發展商早前要求城規會覆核但遭拒絕,惟城市規劃上訴委員會改判下令城規會進行覆核,城規會不服,日前向高院提司法覆核,要求推翻上訴委員會的決定。
求推翻上訴委員會決定
根據南生圍建業網頁指出,傅氏家族60年代開始持有南生圍業權,其後於90年代初把南生圍建業的50%轉讓給恒基兆業。入稟狀透露,發展商南生圍建業有限公司於1992年8月向城規會遞交南生圍的規劃申請,打算興建約2500個單位及高爾夫球場,其後遭到拒絕。發展商後來上訴至英國樞密院(香港回歸前的最高上訴法院),規劃申請最終獲批,但法院頒令計劃須符合27項條件,當中涵蓋對環境、交通、水質等要求。
入稟狀續稱,發展商多年來均未能符合該27項條件,並三度申請將規劃延期。至2010年9月,發展商再次向城規會提交修訂的發展計劃,將高爾夫球場的面積減四分之一,又承諾撥出部分土地興建居屋。但城規會指修訂計劃跟原先計劃的差別太大,認為計劃仍未能符合原先訂下的條件,拒絕批出規劃許可。
財團多年未符27條件
發展商要求城規會覆核有關決定,惟城規會指《城市規劃條例》並沒賦予權力覆核,故拒絕申請。發展商上訴至城市規劃上訴委員會,獲判得直,認為城規會須覆核。城規會認為上訴委員會錯誤理解法例,故提出司法覆核。城市規劃上訴委員會表示,已收到有關入稟文件,但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回應。
【案件編號﹕HCAL26/13】
求推翻上訴委員會決定
根據南生圍建業網頁指出,傅氏家族60年代開始持有南生圍業權,其後於90年代初把南生圍建業的50%轉讓給恒基兆業。入稟狀透露,發展商南生圍建業有限公司於1992年8月向城規會遞交南生圍的規劃申請,打算興建約2500個單位及高爾夫球場,其後遭到拒絕。發展商後來上訴至英國樞密院(香港回歸前的最高上訴法院),規劃申請最終獲批,但法院頒令計劃須符合27項條件,當中涵蓋對環境、交通、水質等要求。
入稟狀續稱,發展商多年來均未能符合該27項條件,並三度申請將規劃延期。至2010年9月,發展商再次向城規會提交修訂的發展計劃,將高爾夫球場的面積減四分之一,又承諾撥出部分土地興建居屋。但城規會指修訂計劃跟原先計劃的差別太大,認為計劃仍未能符合原先訂下的條件,拒絕批出規劃許可。
財團多年未符27條件
發展商要求城規會覆核有關決定,惟城規會指《城市規劃條例》並沒賦予權力覆核,故拒絕申請。發展商上訴至城市規劃上訴委員會,獲判得直,認為城規會須覆核。城規會認為上訴委員會錯誤理解法例,故提出司法覆核。城市規劃上訴委員會表示,已收到有關入稟文件,但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回應。
【案件編號﹕HCAL26/13】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