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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樽回收採生產者責任制長青網文章

2013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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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2月02日 12:00
2013年02月02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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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說,有關玻璃樽盛器的諮詢,將為期三個月,希望公眾支持。他說,希望有生產者責任制度,補貼相關的回收成本。

 

   黃錦星今天(2月2日)出席「人人惜食  區區減廢」高峰會暨廢物源頭分類計劃頒獎典禮開幕儀式後會見傳媒時說,該份文件有足夠資料讓大家考慮;成本原則主要希望補助玻璃樽回收的費用,能支持香港的循環經濟。

 

   他說,屆時會找有這些配套的承辦商,視乎價格訂出費用。參考外地經驗,費用相對來說不會太高,一樽標準紅酒樽的大小是數角至一元不等,當然外地的費用和本地有差距,政府屆時會視乎投標價再訂細節。

 

   黃錦星說,因為玻璃是比較重的廢料,運輸和回收涉及成本,所以希望有生產者責任制度,補貼相關的成本。觀乎香港的狀況,在源頭即進口及生產方面,比較集中和容易收費。政府會找一間或以上的公司,蒐集、回收香港分類出來的玻璃樽,希望為這些廢玻璃尋找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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