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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樽回收計劃展諮詢長青網文章

2013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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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2月07日 12:00
2013年02月07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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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環境局發表諮詢文件,建議推行強制性生產者責任計劃,全面推動飲品玻璃樽回收,採用由政府主導模式,由政府委聘承辦商負責收集及循環再造飲品玻璃樽,並向玻璃樽裝飲品供應商收取循環再造費作為計劃的運作成本,反映污染者自付的原則。公眾諮詢為期三個月,至5月6日。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天(2月7日)會見傳媒時說,初步預算大約平均一個750毫升的紅酒樽收約七角,參考外地價錢大概一公升收一元,屆時會有投標過程,希望做到盡量平衡各方面的預算。

 

   黃錦星說,玻璃樽是可回收物料,應該加以善用,現時約三分之二的廢玻璃跟玻璃樽飲品相關,當中與酒精類飲品相關的佔85%。他說,類似計劃在外國成效不錯,可回收約60%至全部的玻璃樽,現時香港以自願計劃回收,只有數個百分點的回收率。

 

   文件還建議要求飲品零售商提供回收資訊,和規定玻璃循環再造商申領牌照。黃錦星說,計劃以人人負責的理念,飲品供應商要繳交費用,在零售層面須負責宣傳回收的網絡和資訊,消費者則負責在消費方面幫助回收過程。政府會委聘廢玻璃的回收管理承辦商,統籌全港的回收作適當處理和尋找適當出路。

 

   海外經驗顯示,透過強制生產者責任計劃推動飲品玻璃樽回收有助提高回收率,初步預期實施後可回收約七成,即每天超過100公噸在本港產生的廢飲品玻璃樽,可減輕堆填區的負荷。

  

   諮詢文件已上載環保署網頁,市民亦可到環保署及各區民政事務處索閱,並在諮詢期內以電郵、傳真(2318 1877),或郵遞灣仔告士打道五號稅務大樓45樓4522室環境保護署廢物管理政策組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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