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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擬設原授專利制度長青網文章

2013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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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2月07日 12:00
2013年02月07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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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今天(2月7日)公布,將設立原授專利制度,把實質審查工作外判予其他專利當局,同時保留再註冊制度、適當優化短期專利制度,和設立全面制度規管專利代理服務,並分階段達到目標,以及制訂適當過渡措施。

 

   政府2011年10月對專利制度展開全面檢討並作公眾諮詢,委任了香港專利制度檢討諮詢委員會,專責就有關事宜提供意見。諮詢委員會去年12月就本港專利制度的定位向政府提交報告書,並獲政府接納。

 

   設立原授專利制度可顯示政府致力加強保護知識產權,發展一個與各先進經濟體系看齊的專利制度,亦可以自行決定可享專利性的要求和標準,和審批程序等,盡量切合香港本身的發展需要。該制度有助培育和吸引人才、促進專利代理業務的增長,並為理工科的畢業生提供更多出路。

 

   該局指出,現時的再註冊制度行之有效,受保護的專利質素很高,公眾諮詢中大部分意見亦支持保留。至於針對商業壽命較短產品的短期專利制度,諮詢委員會建議保留,並作出若干改善措施,例如要在訴訟前作實質審查,以防止濫用。

 

   在專利代理服務業方面,很多設有原授專利制度的地區,都以立法形式規管。委員會建議,香港長遠應以設立全面的制度規管專利代理服務為最終目標,但須分階段實行,期間可以制訂適當的過渡措施,以作為原授專利制度的配套。

 

   政府將繼續與諮詢委員會商討,以制訂具體的實施計劃;並於2月19日的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向議員簡介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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