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2月08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詳情# 【明報專訊】轟動一時的「毒膠囊」案前日在浙江省新昌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王清、賴三學軍、潘曉沖等7人獲刑,其中主犯王清判囚11年。法院指7人自2010年至2012年4月期間,多次將工業明膠摻入食用、藥用明膠中生產膠囊並銷售。經檢測,被查封、扣押膠囊的鉻含量均超標。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