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以個人名義發出律師信予《信報》,指控該報特約評論員練乙錚題為「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的文章誹謗,《信報》昨日刊出澄清及道歉啟事。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表示,根據普通法案例,代表政府的特首無權提出誹謗訴訟,梁振英今次做法,對香港言論自由有負面影響,應收回律師信。
籲梁撤回律師信
《信報》編輯部昨日發表稱為「回應聲明」的澄清及道歉啟事,澄清該篇文章只是基於劉夢熊的假設性陳述和分析,並非指梁振英已經涉及黑道,亦已提醒讀者劉的說法未必正確,「本報管理層、編輯部及文章作者並無指稱梁先生已經涉黑,若因文章而引起讀者對梁先生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我們謹此致歉」。
梁振英其後發表聲明,稱該文章指他涉黑社會,指控嚴重,不得不嚴肅處理,又稱接受《信報》啟事致歉的段落。
政府消息人士﹕指「涉黑」越梁底線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梁「十分介意」被指涉黑,梁不介意施政項目被批評,但說他「涉黑」,即是超越其「底線」,難以接受;發律師信前,梁振英已料會遭批評,但認為應討回公道,諮詢法律意見亦指「告得入」成數高,相信《信報》諮詢法律意見後也認為有機會「告得入」才刊登啟事。然而,該消息人士沒有回應,為何梁振英不採其他方式回應事件。
據了解,梁振英今次是自己付鈔出律師信,而非以特首辦名義,但《信報》總編輯陳景祥在商台節目《由晴朗的一天出發》透露,律師信首段已寫明是代表「香港特區行政長官」。陳表示,《信報》啟事是向讀者致歉而非向梁道歉,報社也沒有接受梁撤回文章的要求。
陳﹕下下發律師信 如何監察施政?
陳文敏和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俱表示,練乙錚這篇評論文章涉及政府管治問題,根據英國案例(詳見「法園地」稿),梁振英無權以特首身分作出民事誹謗訴訟。陳文敏說﹕「不是說梁振英完全不能以個人身分告人誹謗,但做到特首這個高位,除非評論是涉及他的私生活,否則他的個人身分興訟空間非常有限。」
陳文敏表示,作為政府高官,可以有很多渠道澄清,例如開記者招待會、發出聲明反駁等,「若果特首下下發律師信,我們公眾如何可以再監察施政,監察行政是否失當?」他認為梁此舉已影響香港作為自由社會的基石,應收回律師信。張達明則稱,一般而言,很難控告評論文章誹謗,因為撰文者可以向法庭證明自己是真誠地相信自己的論點。
練乙錚不收回文章 憂梁反應成慣例
正在日本秋田國際教養大學任教的練乙錚對本報稱,自己的文章只是以劉夢熊在《陽光時務週刊》的訪問文章作推論,大前提是要再求證劉的說法真偽,因此他不會收回文章,亦不感到受梁威嚇。
練乙錚說﹕「可能梁振英百忙之中反應過分,如果這個(特首告人誹謗)變成慣例,就令人有點擔心。不過,我估計今次只是梁振英判斷錯誤。」
多個新聞團體批評梁的做法,新聞行政人員協會認為,梁以法律做法回應批評不恰當,該會主席趙應春說,從政者不應假設採取法律行動可令傳媒「收聲」,應將尖銳批評視為工作的挑戰。香港記者協會則對梁的做法表示遺憾,令公眾疑慮梁刻意針對傳媒,引發寒蟬效應。記協要求梁振英撤回律師信,並促請他全面公開地回應劉夢熊指控。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則指特首官員身為公眾人物,要保持積極接受媒體監督的姿態,傳媒從業人員應積極遵守客觀、公正等新聞職業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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