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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報連日來向屋宇署多次查詢約道唐宅僭建案的進度及被檢控人士名單,但署方拒絕透露被告人具體名字或姓氏、年齡、性別等基本資料,做法與警隊或廉署等執法機構明顯有別。昨日,無綫電視、有線電視及香港電台等媒體均引述不具名消息,指被控的「業主代理人」就是唐太郭妤淺,屋宇署對此拒絕證實或否認。記者協會及新聞行政人員協會批評屋宇署拒公開檢控名單,做法不妥,對被檢控人士不公平。
做法與警隊廉署明顯有別
記協主席麥燕庭稱,既然屋宇署已發出傳票,被檢控人士的身分便不是秘密。現時該署以「業主代理人」代替被檢控人士的名字,做法不妥。她認為署方接獲傳媒查詢時,理應公開被控者身分。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趙應春認為,屋宇署今次選擇不交代檢控名單的做法奇異,他對此表示不認同。他說,即使廉署或警方檢控知名人士時,亦會交代控告什麼人,屋宇署絕對有理由交代為何今次未能公開檢控名單。他稱,現時部分被告人身分已可從公開資料揭發,但部分的身分仍未能判斷,批評署方做法不公。
新聞組織:屋署須交代
本報記者於本月13日向屋宇署查詢有關唐宅的檢控進展,署方延至14日下午才回覆,交代署方早於2月9日向「業主的代理人」及認可人士、結構工程師和承建商等發出檢控傳票。基於署方回覆時未有列出涉事人士身分,令「業主代理人」身分成謎,記者隨後再兩次致電屋宇署相關官員作口頭跟進查詢。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唐英年及其妻郭妤淺在2010年前均是約道7號屋的實益業主,兩人通過一家海外公司持有大宅業權,故記者向署方官員查問,被檢控人士是否包括唐氏夫婦,該官員稱不能直接回應被檢控人士「是」或「不是」包括唐英年或郭妤淺,但「提示」今次檢控的是「業主代理人」,明顯有別於檢控「業主」,否則署方不會指明是「代理人」。記者據此回覆再問,若現時二人是業主,是否表示他們不會同時是「代理人」,因而應不在檢控之列,對方回應說「如果是就可這樣理解」,而詳細名單要在聆訊前一天由裁判法院公布。本報記者前日就該官員的回覆判斷,唐太暫時未被屋宇署檢控。
昨日多家電子傳媒引述消息稱,由於約道大宅名義業主是公司,唐太郭妤淺是以業主代理人身分被票控,本報向屋宇署再查詢,但署方拒絕證實或否定這報道。
學者:免揣測應公開名單
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認為,由於事件涉及公眾利益,屋宇署亦已完成調查,署方應仿效一般檢控盡快公開名單,「如果說代理人是唐太,但也可以說是唐英年,因他當時亦是業主。為避免揣測,屋宇署應公開透明交代名單」。
明報記者
做法與警隊廉署明顯有別
記協主席麥燕庭稱,既然屋宇署已發出傳票,被檢控人士的身分便不是秘密。現時該署以「業主代理人」代替被檢控人士的名字,做法不妥。她認為署方接獲傳媒查詢時,理應公開被控者身分。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趙應春認為,屋宇署今次選擇不交代檢控名單的做法奇異,他對此表示不認同。他說,即使廉署或警方檢控知名人士時,亦會交代控告什麼人,屋宇署絕對有理由交代為何今次未能公開檢控名單。他稱,現時部分被告人身分已可從公開資料揭發,但部分的身分仍未能判斷,批評署方做法不公。
新聞組織:屋署須交代
本報記者於本月13日向屋宇署查詢有關唐宅的檢控進展,署方延至14日下午才回覆,交代署方早於2月9日向「業主的代理人」及認可人士、結構工程師和承建商等發出檢控傳票。基於署方回覆時未有列出涉事人士身分,令「業主代理人」身分成謎,記者隨後再兩次致電屋宇署相關官員作口頭跟進查詢。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唐英年及其妻郭妤淺在2010年前均是約道7號屋的實益業主,兩人通過一家海外公司持有大宅業權,故記者向署方官員查問,被檢控人士是否包括唐氏夫婦,該官員稱不能直接回應被檢控人士「是」或「不是」包括唐英年或郭妤淺,但「提示」今次檢控的是「業主代理人」,明顯有別於檢控「業主」,否則署方不會指明是「代理人」。記者據此回覆再問,若現時二人是業主,是否表示他們不會同時是「代理人」,因而應不在檢控之列,對方回應說「如果是就可這樣理解」,而詳細名單要在聆訊前一天由裁判法院公布。本報記者前日就該官員的回覆判斷,唐太暫時未被屋宇署檢控。
昨日多家電子傳媒引述消息稱,由於約道大宅名義業主是公司,唐太郭妤淺是以業主代理人身分被票控,本報向屋宇署再查詢,但署方拒絕證實或否定這報道。
學者:免揣測應公開名單
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認為,由於事件涉及公眾利益,屋宇署亦已完成調查,署方應仿效一般檢控盡快公開名單,「如果說代理人是唐太,但也可以說是唐英年,因他當時亦是業主。為避免揣測,屋宇署應公開透明交代名單」。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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