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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加有註冊制度 病人組織倡規管長青網文章

2013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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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2月18日 06:35
2013年02月18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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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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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自然療法未被醫學界廣泛接納,現只有加拿大和美國部分地區有註冊制度規管自然療法。社區組織協會病人權益幹事彭鴻昌認為,雖然自然療法仍未獲廣泛認可,但坊間自然療法良莠不齊,政府至少應開始研究自然療法的療效,以及研究就自然療法設立註冊制度的可行性。


另類療法不鼓勵服藥手術

自然療法被視為另類療法,不鼓勵服藥、動手術。在美加部分地區,合資格者可註冊為「自然療法醫生」。


在本港,醫務委員會委員蔡堅強調,醫委會只能監管註冊醫生,要是病人被「自療師」誤診,只能循民事追討賠償,毫無保障。


蔡堅﹕斷症無儀器「離譜」

蔡堅表示,正規醫生最少要苦讀和實習數年,與自療師難度相差十萬八千里。他以本報記者「放蛇」經歷為例,認為該名自然療法「醫生」,連儀器診斷也沒有,便斷定客人尾龍骨彎曲和精神衰弱,可謂「十分離譜」。


立法會醫學界議員梁家騮說,醫生一般有購買「專業責任保障」,一旦發生醫療事故,病人如果循民事索償,該保障計劃可支付部分賠償;相比之下,病人向自然療法中心求診則欠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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