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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廉政公署昨日拘捕4人,涉嫌在2011年打鼓嶺瓦窰村村代表選舉中,觸犯投票舞弊行為。4人雖然在選舉前3年已不在該村居住,明知無權投票,卻在選舉中投票。
被告江國航(54歲)、其妻吳偉蓮(50歲)、兒子江家勁(28歲)及侄兒江定峰(32歲),各被控一項在選舉中投票時作出舞弊行為,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4人明於粉嶺裁判法院答辯。
控罪指出,2011年1月2日,民政總署職員於投票前早提醒選民,如搬離該村仍投票即屬犯法,但4人涉嫌向民政總署職員提供關鍵程度的虛假及誤導資料。
被告江國航(54歲)、其妻吳偉蓮(50歲)、兒子江家勁(28歲)及侄兒江定峰(32歲),各被控一項在選舉中投票時作出舞弊行為,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4人明於粉嶺裁判法院答辯。
控罪指出,2011年1月2日,民政總署職員於投票前早提醒選民,如搬離該村仍投票即屬犯法,但4人涉嫌向民政總署職員提供關鍵程度的虛假及誤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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