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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大麻無味難察 偵破不易長青網文章

2013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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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3月22日 06:35
2013年03月2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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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港種植大麻是嚴重罪行,可判入獄15年及罰款10萬,若被加控藏毒罪,最高更可判終身監禁,但在本港及美國仍不時有人冒險種植,理由是利潤極為豐厚。


罪成可囚15年

消息人士解釋,大麻植物一般每三四個月便可收割一次,提煉出來的大麻每公斤可賣10萬元以上,不法分子遂喜聘用失業或有毒癮的低下階層,在工廈甚至住宅偷種大麻,以牟取不法暴利。


犯罪分子為令大麻快高長大,多會不惜工本購入太陽燈、專噴二氧化碳的儀器及抽氣工具,把室內單位提升為高效率大麻培育室。但警方要偵破種植大麻案並不容易,因種植大麻植物不會散發刺鼻味道,警方往往需依賴線報以及藉留意種植大麻的專用肥料或專用裝備入手監視,試圖找出可疑種植地。


消息人士補充,鑑於以往曾有不法者從荷蘭郵購大麻種子(大麻在荷蘭合法)來港種植,警方亦早已與郵政署有默契,特別留意可疑的荷蘭郵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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