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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太子爺涉空頭票掃8車長青網文章

2013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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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3月22日 06:35
2013年03月2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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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建築裝修工程公司太子爺涉借父親公司名義,一年間三番四次購物後開出空頭支票「走數」,更愈買愈豪,由電腦軟件至電腦,甚至購入平治汽車,涉款244萬元。太子爺昨否認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14項罪受審,辯方表示將以被告的精神狀態作抗辯理由。


被告吳彥達(20歲)的父親案發時是3間公司的董事。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被告父親為新榮發展有限公司及新榮建築裝修工程有限公司董事。被告則協助父親打理公司業務,他被控於2010年12月15日至2011年12月1日,以無效支票欺騙賣家,又向對方訛稱開出的支票有效,從而騙取款項244.1萬元。


借父公司名義購物 涉款244萬

控方開案陳辭表示,被告每次犯案手法同出一轍,每次向賣家買入貨品後,即以支票付款,但賣家稍後皆被「彈票」;即使部分賣家再向被告追討,被告只會再開出無效支票,或向賣家展示疑似轉帳的證明文件的副本等,但最終絕大部分賣家均未收到分毫。


有賣方公司員工送貨到被告指定地址,有人開門收貨後,便立即關門拒絕付款;對方苦等並宣稱報警後,才有人再開門,把聲稱有錢的信封交予賣家員工,惟員工發現信封內只有一疊報紙,以及一張無效支票。


買軟件到買平治 以精神狀態抗辯

被告由當初購入電腦軟件,到後來購買手提電腦等電子用品,之後更頻頻買車,一年間購入平治、豐田等共8輛私家車,最貴一輛價值59.8萬元。被告「購入」貨品後,部分隨即轉售圖利。他於2011年11月4日首次被捕,卻在保釋期間涉再犯案,同年12月3日再被捕。


被告雖在警誡下承認開空頭支票買車,其後轉售圖利,但昨日不認罪。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517、8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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