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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辭任核數師:標準水務有誠信問題長青網文章

2013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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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3月28日 21:35
2013年03月28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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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證監會早前向安永會計師行興訟,要求索取安永以「國家機密」為由拒絕交出的核數文件,案件昨在高院開審。安永合伙人供稱,安永發現正籌備上市的標準水務會計文件出現多個版本,又不能提供合理解釋,認為對方有誠信問題,故決定辭任標準水務的核數師一職。


證監會質疑安永拒公開文件

代表證監會一方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指出,案件牽涉公眾利益,安永有責任向監管當局披露資料;安永從沒解釋依據哪一條內地法例拒絕交出資料,安永亦從沒向內地部門請求批准,故安永不能以「合理辯解」為由拒絕公開有關文件。


翟紹唐表示,證監會曾與內地相關部門聯絡,要求對方提供協助,但至今仍無結果。對於安永早前聲稱文件由內地合營公司安永華明保管,翟質疑安永既然能夠用該批文件推斷標準水務帳目有問題,無可能沒持有該批文件。


代表安永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重申,該批文件屬安永華明所有,現時存放於內地,法庭除要考慮香港法例,亦應同時考慮內地法例對該批文件的保密要求。余若海指出,根據內地部門的通告,替內地企業核數的公司,若要向境外監管機構披露內地公司核數文件,事前要徵得內地相關主管部門批准,以符合《中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國證券法》,以及《中國檔案法》要求。余建議,證監會應考慮以其他途徑獲取有關文件。


指會計文件現多個版本

安永會計師行合伙人梁國基供稱,他曾為安永辭任標準水務核數工作一事提供意見。他指出,記憶中曾收到一份備忘錄,內容提及標準水務遞交的會計文件出現多個版本,「唔知邊個先係真」。他表示,這反映「客戶(標準水務)嘅誠信有問題」。翟紹唐多次追問梁備忘錄的細節,梁均以備忘錄涉及「法律專業保密特權」為由拒絕披露。


梁又供稱,安永華明作為安永的內地合營公司,於處理標準水務核數工作上有最終決定權,安永只能給予意見。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MP18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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