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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嫂批警處理家暴不妥長青網文章

2013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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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4月23日 21:35
2013年04月23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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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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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為家庭而退役的前女警劉女士,去年起不時遭警員丈夫恐嚇,一次爭執期間被丈夫拉開衣領,將熱奶茶潑入其胸部致一級燒傷,她最後報警,其夫早前被判恐嚇襲擊罪成。劉女士回想求助過程中警方處理有不足之處,如最少三度被暗示追究只會令自己吃苦頭,丈夫被落案後亦無人通知她。作為家暴過來人兼前警員,她慨嘆部分警察視家暴個案為厭惡工作,只勸受害人息事寧人。她又關注本月初杏花邨酒樓發生的躁夫殺妻案,亦因警方涉「疏忽」未有通知女死者其夫已被控,未及防範所致,「警方如處理不好,隨時令受害人變死人!」


三度問「真的要追究?」

劉女士的丈夫去年開始性情大變,不時亂擲家具,又在她洗澡時關上浴室燈及煤氣爐,甚至以螺絲批指嚇她。劉女士為了8歲女兒一直啞忍,「你不打我就可以的了,我想着忍到女兒18歲,都只是忍10年吧!」豈料丈夫變本加厲向她潑奶茶。然而,接報到場調查的警員,至少三度問她「真的要追究?」又向她陳述若追究下去,丈夫會失去長俸、宿舍,她亦會家庭破碎。


她當時很慌亂,「又餓又冷又傷心,心裏只想着為什麼身邊人會這樣對我」,但警員卻只一再質疑她堅持追究,甚至以丈夫的供辭質疑她是否有外遇才要離婚。案件審訊前夕,有警員接觸作為證人的外傭,「提醒」她若作證,會令僱主家破人亡,劉女士憂警方做法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


從未獲知會丈夫已被控

有報道指出,杏花邨血案疑兇殺妻當日,正是他接獲被落案起訴之日。劉女士亦從未獲知會丈夫已被控,「我是幸運一個,任何人一知道被控,怨恨程度會好深!」她對女死者深表同情,亦擔心令家暴受害人不敢報警,「以為有警察保護,誰知死得更快!」


警方數字顯示,2012年有2002宗家庭暴力刑事案、872宗家庭暴力雜項案及1.2萬宗家庭事件。警方發言人表示,警方在家庭衝突案時,安排警長或以上職級人員負責,由專組調查家庭暴力嚴重案、刑事調查跟進高危的非刑事家暴案件。


劉女士慨嘆,警員傾向視家暴為「牀頭打交牀尾和」,此態度等同縱容施虐者。劉女士丈夫將於周四判刑,她正準備辦離婚手續,接受導時見到其他婦女的遭遇,令她決定站出來。


明報記者 袁柏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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