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自1月天水圍發生氣槍傷人案,警方連月蒐集情報,前日起採取突擊搜查行動,在一間氣槍店「UN Company」的灣仔門市及柴灣槍庫發現4000多支氣槍,並檢走其中700多支疑經改裝、超過法例規定兩焦耳的氣槍,初步相信氣槍除本地零售外,亦會郵寄出口。警方拘捕12名男女,是本港最大規模打擊無牌經營槍械行動之一。
看管灣仔店 店東親妹被捕
被捕者為7男5女,年齡介乎18至41歲,涉嫌「無牌經營槍械及彈藥」及「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被捕,至昨晚本報截稿時仍被扣查,當中包括兩名34歲分別姓曾及姓張的UN Company槍店負責人,據悉,槍店成立15年,為家族式經營。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人員根據線報,前日下午約6時半搜查灣仔道224號祥樂大廈一槍店,拘捕3男1女,包括看管門市的店東親妹,檢走46支改裝氣槍;警方及後搗破該店位於柴灣利眾街一個儲存了4000多支氣槍的槍庫,檢走728支改裝氣槍,拘捕4男4女。據悉,檢獲氣槍中有長型氣槍「M200」,市值八九千元;亦有短氣槍「沙漠之鷹」,市值數百元至1000元不等。
除門市零售 亦郵寄出口
新界南總警區刑事總督察陳少鳴說,該700多支氣槍疑經改裝,槍口能量超過法例容許的兩焦耳,又指該公司氣槍除於門市零售外,亦會郵寄出口。陳形容今次行動人員果斷,根據線報突擊搜查槍店槍庫,阻止大批違法氣槍流入市面。根據《火器及彈藥條例》,氣槍若達兩焦耳已被定義為真槍,管有者必須領牌,無牌管有一經定罪,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4年。任何人亦不得以生意或業務的方式經營槍械或彈藥,但如持有經營人牌照而獲授權經營,則屬例外,違例者可被罰10萬元及監禁10年。
改裝超兩焦耳當真槍須領牌
天水圍天恒邨一名26歲男子今年1月以改裝氣槍射「活靶」,涉傷及一名9歲男童及19歲女子,警方2月以「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將他拘捕,並於其家中起出4把長短氣槍和彈簧槍,其中一支長槍射程達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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