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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江蘇省高郵市第二中學以「保證正常教學」為由,規定已婚女教師要根據學校的教學工作安排,「有計劃懷孕」,準備懷孕的女教師必須提前一個學期向校長室提出書面申請,經校長審批簽字方可懷孕,而每學期每個學科只能有一名女教師有生育的名額。
高郵市教育局前日得知有關事件後,立即叫停有關規定,指其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中新網)
高郵市教育局前日得知有關事件後,立即叫停有關規定,指其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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