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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稅擴全國 港商宜早準備長青網文章

2013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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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4月26日 06:35
2013年04月26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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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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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由去年1月起,上海成為交通運輸業和6個現代服務業推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營改增)的首個試點城市。至去年12月,「營改增」的試點地區已迅速擴大至北京、深圳、廣東、廈門、天津、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湖北等10個省、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務院日前更決定,由今年8月1日起,「營改增」的試點地區將擴大至全國,並會在適當時間擴大試點行業,還要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全面完成「營改增」的改革。


內地要簡化稅制,在推行「營改增」之後,服務業者可能會少交稅款,亦可能要多交稅款。業者必須預早評估,以部署應對方法。綜合內地政府及會計界的一般說法,內地部分地區實行「營改增」,對於當地的試點服務業來說,主要有三個好處。


買「固定資產」 進項稅可作抵扣

第一,是可以將購買「固定資產」(不論是從外國還是內地購入)的進項稅金,在申報增值稅時作抵扣。(有關增值稅的運作方式,詳見另文)


即是說,企業在內地提供服務時所收取的「銷項稅」,將可以扣減它之前購入「固定資產」時所繳付的「進項稅」(就像扣減購入一些消耗品時所繳付的「進項稅」一樣),之後才是實際繳交給稅局的「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實際繳交給稅局的增值稅)。


以往服務業購入固定資產,可說是要「硬啃」其「進項稅」。由於部分固定資產可能較昂貴,其進項稅可能需要以提供多次服務的銷項稅才能抵扣。因此,法例容許,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直至完全扣除。


固定資產最常見的就有電腦設備、辦公室設備(打印機、影印機)、枱椅等。此外,若和行業相關,亦包括:運輸車輛、船隻、科研設備、測試設備、鑑證儀器等。


不過,德勤中國華南區(香港分所)稅務主管合伙人及間接稅服務全國領導人展佩佩指出,有關固定資產必須是在「營改增」推行之後購入,其進項稅才可以在申報增值稅時作抵扣。此外,若有關企業是「小規模納稅人」(每年營業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亦不可以這樣抵扣進項稅。因為小規模納稅人支付的增值稅率只是3%,已經很低。


德勤:營改增推行後購入 才可申報

第二個好處,是部分行業有可能在「營改增」之後少交一些稅款,減輕稅務負擔。單從稅率來看,所有試點行業在「營改增」之後的稅率都提高了。但留意,有關企業以往是按其營業額的某個百分比(多數是5%)來繳付營業稅。而在「營改增」之後,則是將「銷項稅」減了「進項稅」,才是實際繳交給稅局的「增值稅」。


因此,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鑑證諮詢服務等5個行業的企業都有可能在「營改增」後少交一些稅款(因它們的增值稅率只是6%)。


但展佩佩和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中國稅務合伙人楊嘉燕均承認,交通運輸業和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的業者的稅務負擔有相當大可能在「營改增」後會加重。因為,兩者的新稅率相當高(11%和17%),而又未必有很多「進項稅」可供抵扣(除了新購入的固定資產)。


提供「出口服務」 可免增值稅

第三個好處,則是提供「出口服務」的收入可以免稅。在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早前舉行的會計論壇中,羅兵咸永道有限公司合伙人(稅務及中國商務諮詢)倪智敏就指出,在「營改增」之前,有關行業向境外機構(包括外國或香港的機構)提供服務的收入,亦需要繳付營業稅。但在「營改增」之後,這類收入卻完全免交增值稅。他認為,這對於鑑證諮詢服務業的業者(包括會計師樓)來說,特別有利。


楊嘉燕則認為,提供軟件服務(如軟件設計、數據中心、電話客戶服務中心等)的業者亦可能會受惠。不過,楊嘉燕亦表示,內地對「出口服務」的定義相當嚴格。第一,是要向境外機構收款。第二,是有關的「標的物」(Subj ect Matter)需屬於境外。


例如,一間內地公司為一間境外機構購買的內地樓宇提供驗樓服務,就不算是「出口服務」,因為那樓宇是在內地。甚至,一間內地公司為一間境外機構購買的一批內地生產產品提供檢測認證服務,亦被內地的政府部門認為不算是「出口服務」。因為內地政府部門認為,那筆檢測認證費用實際上會由內地的生產商負擔(即實際並非向境外的買家收取)。但楊嘉燕亦承認,「出口服務」的認定有些灰色地帶。例如,一間內地採購公司為一間境外機構購買的一批內地生產產品進行品質檢查(QC),算不算是「出口服務」,就有些灰色。她個人認為,可以一試。


(另文續)

明報記者 薛偉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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