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上任的電影發展局主席馬逢國說,要重振香港電影業,電影界固然要自己「爭氣」,政府也可以有角色,例如可循土地規劃入手,指定某些地皮或新發展區必須預留土地開設戲院,令市民更容易入場看電影。馬逢國指出,這建議不是天方夜譚,指本港1950至60年代也有這種土地規劃政策,把戲院等同圖書館等文化設施,並按人口比例設定該區戲院座位數目。
盼寬鬆借街景封路拍戲
馬逢國本月起接任電影發展局主席一職,日前接受本報訪問指出,局方集合業界及非業界人士,就推動電影產業向政府提供意見,而他個人有四大想法。首先,政府可應寬鬆借出場地街景及封路讓電影拍攝;其次,政府可以積極支持配合培訓人才,如目前有些院校開辦與電影有關的課程,可加強與業界結合;第三,政府可改善市場環境,如加強保障知識產權。他指出,上屆政府擬推動知識產權立法,但被網民斥為網絡23條,結果立法一事又不知要拖延多久,指網上盜版行為繼續打擊電影及音樂行業。
「人流多地區 市民容易睇戲」
第四方面可能較具爭議,馬逢國提出政府以土地規劃政策增加戲院數目。他指出,自由行旅客湧現後,在市區就算是人多賺錢的戲院也被迫走,戲院數量萎縮,「人流多的地區,市民容易睇戲,戲院是一個城市的標誌,這對行業發展也好」。馬逢國說,上世紀50及60年代,政府視戲院為文化娛樂設施,當年有土地政策委員會提出,每1000人口便應有38個戲院座位的規劃,當年不少戲院,如觀塘金茂坪戲院也是因應政策而生,該戲院在1990年代結業。
馬逢國承認,今時今日難要求政府以法例限死每區有戲院,但認為可以設策略區域,如西九文化區,又如一些旺區鐵路車站地皮,在批地條款上可列明條件,競投者要提供戲院設施。
須留住電影後期製作專才
電影發展局上月推出「首部劇情電影計劃」,會甄選3名新晉導演,每人資助最多200萬元拍攝電影。馬逢國說,這是最值得支持的項目,「香港由過往一年拍幾百部戲,到現在一年幾十部,不是刻意栽培,很難會有新血」。他指出,公眾要有預期,不能期望資助能夠回本,「既然是新導演,無人願承擔風險,哪就要由政府承擔」。
馬逢國認為香港必須保留電影後期製作專才留港,因為不少人才已流走到東南亞地區,必須想方法吸引電影公司把作品留港做後期製作。
明報記者 黃振豪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