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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員因為女兒簽手冊問題與妻子爭執,盛怒下掀開妻子上衣,將熱奶茶倒向其胸口和背部,令妻子一級灼傷,再揮拳毆打她。男警早前被裁定襲擊罪成,昨被判囚3個月,獲准保釋上訴。
被告曾健榮(43歲)昨被判刑時,妻子劉佩娟神情哀傷。辯方形容被告性格和善,兩夫妻的婚姻走到如斯地步,十分悲哀;被告現失去妻子和女兒,他與女兒的關係沒有以前般親密。辯方引述心理報告稱被告重犯機率中等。
裁判官表示十分重視這宗案,判刑必須向公眾發出不能容忍暴力事件的信息。她又斥責被告沒有悔疚之意,但考慮這非加刑因素,故判囚3個月。
官斥被告無悔意
裁判官接納辯方申請,批准被告以現金5000元及人事擔保5000元保釋等候上訴,其間不得與妻子同住,另到大埔警署報到。早前劉佩娟尋求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求助,張透露在保釋條件中,裁判官沒有加入被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的命令,劉擔心被告會騷擾她,張表示建議劉可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被告騷擾她。
早前劉供稱,她與被告於2004年結婚,婚後生活美滿,但被告自去年初開始亂發脾氣,曾在她洗澡時衝入浴室,以螺絲批指向她的頸。去年10月3日早上,被告大發雷霆,拒為女兒簽手冊,劉本想勸喻,反遭被告以粗口責罵,其後將熱奶茶倒入劉的胸口和背部,又向事主淋白開水。劉報警,被告說﹕「你使唔使玩到咁大,你報警,啲伙計幫你定幫我?」被告作供時反指劉曾四出借貸、置女兒不顧,他否認曾用奶茶灼傷劉,又稱淋白開水只為劉「降溫」。
【案件編號﹕KTCC62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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