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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無計可施 難圓「天價」訴求長青網文章

2013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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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5月05日 06:35
2013年05月0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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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3個分別位於深水埗、觀塘及黃大仙的重建項目,由市建局在2006至2007年期間啟動重建。市建局一方解釋,就此3個項目,他們經過長時間與居民溝通並協助他們遷置,又強調早在兩三年前分別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地時,已取得大部分業權,未來半年若要求法庭安排執達吏「清場」,都只是無計可施之下的「最後手段」。


部分佔用人無業權

市建局表示,部分項目如深水埗海壇街和桂林街項目,涉及天台戶、有業權爭議的住戶,以及要求原區安置的居民等。局方認為,若按法律上的理據,已可肯定部分佔用人無業權,或屬於有業權但非自住用途,故過去市建局已嘗試給予足夠賠償、引入不同津貼,或着力協助住戶找公屋,但業主都拒絕搬遷。局方強調,不能因為個別戶主不肯離開而跳出賠償機制,以滿足部分業主「開天價」的訴求,否則日後的重建計劃將難以持續。


正助觀塘商戶進駐街市

至於在黃大仙衙前圍村和觀塘仁信里,按市建局方面的定義,衙前圍商戶多年都屬於在官地上構建僭建物,而仁信里的商戶則是在官地上經營,但欠合法身分和牌照,故他們早已根據市建局一貫政策提出賠償和協助,如仁信里的商戶,局方仍在透過食環署向他們嘗試投標以進駐街市,並會協助他們繳交首年租金約5.4萬元。巿建局又會研究有關賠償可否「折現」,強調是用盡方法後,為免拖垮重建進度,才要求法庭協助清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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