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身為香港哮喘會主席的兒科專科醫生譚一翔因在2010年時,與免費育兒雜誌合作編撰的一本嬰兒刊物中,刊登其診所資料及旗下醫生介紹,被投訴涉賣廣告。醫委會昨聆訊,指出譚一翔作為該特刊主要負責人,理應全盤了解刊物編撰程序,昨裁定他專業失德罪成,鑑於被告初犯及主動認罪,輕判停牌1個月及緩刑1年。
譚一翔為哮喘會主席
案情指出,被告譚一翔所屬的「818兒科」診所在2010年11月時,與免費育嬰雜誌《育兒天地》合作,出版一本共96頁厚的《BB的第一次百科全書》刊物,而譚負責刊物的編輯及撰文。有巿民其後向醫委會投訴,該特刊最後的3整頁,刊登了譚一翔的診所資料,包括譚及其餘3名在診所工作的醫生介紹,而該特刊亦有部分頁數刊登育嬰產品廣告。
主編育嬰刊物登診所資料
醫委會指出,譚一翔本身全權負責診所的行政管理及市場業務,其餘3名涉事醫生並無出版刊物的知識,故譚應對事件負全責,他昨被控專業失德,並主動承認控罪。
不過,被告透過代表律師解釋,刊物於當年11月初出版,他於該月1日至8日離港外遊,故未看定稿,而他在同月12日發現刊出診所資料後,已即時要求出版社停刊及回收刊物。
律師又讀出由多名被告病人及兒科醫生寫的求情信,指譚為人友善、細心,且在業內受尊重,30多年來執業均有良好紀錄,事後已盡力補救事件。
辯稱外遊未看定稿
醫委會紀律聆訊委員會主席麥列菲菲則認為譚的解釋不能接受,她宣讀判辭時表示,譚一翔作為編撰特刊的主要負責人,與出版社應是早洽商好刊物的出版計劃。經委員會商議後,鑑於他屬初犯,故輕判他停牌一個月,緩刑一年。
譚一翔是現任香港哮喘會主席,本身具有兒科專科醫生資格,他亦曾任教於港大醫學院,與麥列菲菲曾為同事,故麥在席上亦事先申報利益。譚一翔亦是前房委會主席王䓪鳴前夫,兩人於九十年代離異,譚與現任妻子透過一間公司共同持有中建大廈現址的「818兒科」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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