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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界一向是傾倒泥頭熱點,2004年社山村的泥頭掩農地更是近年最大規模之一,不單面積大,亦堆得高,事件揭露政府束手無策,當時是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的林鄭月娥表示無法檢控,後來政府「補鑊」,建議於私人農地從事高於1.2米的堆填活動,須事先獲批准;直至2011年,城規會再推出兩項措施,一是針對懷疑濫用規劃程序的違例發展,如有關土地先破壞後建設,可能不批准有關申請,另一招是針對違例工程,若規劃申請地段已被規劃署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審批時會按該地段未被破壞時的狀况為標準,衡量發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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