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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早前獲減刑至判囚4.5個月的社運中人古思堯,原於本月6日獲釋,但他再涉於去年4月1日在中聯辦門外焚燒特區區旗,被控一項企圖侮辱區旗罪。古思堯在案件首次提堂時未有申請保釋,一直被還押,昨向裁判官申請保釋獲批,暫獲「自由」。
侄女中山結婚 准離港3日
辯方稱,古思堯的侄女昨於中山結婚,他欲前往恭賀,望裁判官批准他由昨日起離港3日,其餘時間留港。裁判官接納保釋申請,古獲准離港3日,但必須於5月18日下午4時前交出旅遊證件,其餘時間不得離港。此外,古獲准以現金2萬元保釋外出,以及必須在指定的住址居住。案件押後至6月3日,與另一涉案被告、社民連成員馬雲祺一同受審。
古思堯去年6月在中聯辦門外焚燒國旗,為內地民運人士李旺陽「被自殺」抗議,他另於今年元旦手持塗污的國旗及區旗遊行,早前被裁定4項侮辱國旗區旗罪成,判囚9個月。古不服刑期上訴,高院於5月6日判古思堯得直,刑期減至4.5個月。
【案件編號:ESCC9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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