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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新指引堵湯顯明漏洞長青網文章

2013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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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5月17日 20:35
2013年05月17日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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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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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廉政公署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表示已發出新指引,規定廉政專員的酬酢須由副專員、即執行處首長批核,以堵塞專員酬酢可「自己批自己」的漏洞。新例又規定廉署只能送贈印有廉署標誌的紀念品。但有前廉署人員質疑,執行處首長是專員下屬,難以監察專員。


前廉政專員湯顯明被揭發任內公帑酬酢多次超支,又豪花公帑頻頻送禮和外訪。廉署昨向立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表示在本月6日已發出新指引,收緊酬酢、送禮和外訪規管,新指引將納入《廉政公署常規》,任何職員如違反常規,將受紀律處分。


按以往規定,廉政專員和執行處首長有權批核所有酬酢開支;換言之,專員變相可以「自己批自己」,惹來詬病。根據廉署新指引,以後專員籌辦的公務酬酢,須由執行處首長批核;若專員和執行處首長出席同一場合,則由助理處長負責監察酬酢安排是否合規定。


酬酢禁分單 出席人數禁超賓客

審計署早前發表報告批評廉署把餐酒、甜品等開支拆單入帳,以避免酬酢超支。新指引就嚴禁把酬酢開支分拆入帳。另外,本報早前揭發湯顯明多次帶同女友、前入境處助理處長陳詠梅出席公帑酬酢。新指引規定,酬酢只可邀請與公務有直接關係的賓客;出席的廉署人員亦必須與公務有直接關係,且人數不得多過賓客。


廉署以往對送禮沒有明文規限,新指引則規定,以後應盡量避免交換禮物;若無法避免,亦只能送贈印有廉署標誌的紀念品,並嚴禁向個別人員送禮。此外,以後廉署人員外訪,只限於有絕對需要執行職務,同行人數應減至最低,行程亦應盡量簡短,只能與公務目的有關。


涂謹申:酬酢宜交諮委會批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形容,廉署新指引可謂「處處有骨,擺明針對湯顯明各方面的問題」。但他認為,廉政專員的酬酢申請,必須進一步提交給現監管廉署的諮詢委員會審批。前保安局長、新民黨葉劉淑儀認為新指引「遲到好過無到」,指這些白紙黑字的指引,將對部門有約束力。


查錫我質疑分別不大

不過,前廉署總調查主任、大律師查錫我質疑,由副專員審批專員的酬酢申請並不恰當,「好難想像下屬會逆上司意願」,他認為新安排與專員以往「自己批自己」分別不大。


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亦認為,為免公眾質疑下級無力監察上級,專員酬酢開支的批核金額和理據,應定期向監察廉署的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匯報。


另外,廉署早前回覆立法會時,披露湯顯明動用22萬元公帑送禮,但本報其後揭發,實際上仍有78萬元送禮開支。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質疑或有廉署人員瞞騙立會,形容事件嚴重,昨已去信保安事務委員會及政制事務委員會,要求召開聯合特別會議跟進。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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