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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買家購買長實拆售酒店項目雍澄軒後,向銀行申請加按手上物業,現時長實單方面取消交易,令他被銀行罰息最少10萬元,認為長實劃一向買家補償1萬元並不足夠。長實發言人表示,若買家因取消買賣涉及法律及有關開支以外之合理實際損失,在證明屬實後,買家可獲有關賠償,即包括若因取消銀行按揭而引致之手續費及罰息。
加按自住樓後撻訂罰10萬
買家香先生昨在商台節目中表示,為購買雍澄軒單位,將自住及投資單位加按,合共支付50多萬元訂金,香先生與銀行簽好所有按揭文件後,詎料雍澄軒單方面取消買賣合約。香先生希望一筆過還款給銀行,但銀行稱他已簽署按揭文件,若要即時還款,就要罰息及繳付手續費。
另一買家馮小姐從事運輸行業,她表示,因通過不了銀行的還款能力評估,只好套現兩輛車,另把300多萬元的人民幣定期存款兌換港幣,她形容其兌換差額難以估計。
議員:可向消委會求助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出,部分雍澄軒買家損失金額多於長實補償的1萬元,認為長實有責任處理,又建議買家可向消委會申請訴訟基金打官司,以爭取合理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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