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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官35年 湯:不知禁分單長青網文章

2013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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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5月25日 21:35
2013年05月25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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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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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捲入貪腐醜聞的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昨在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聆訊中,稱自己一直不知道審計署不允許把晚宴和飲用的藏酒分單處理,更稱「一般埋單找數事項不是經我做」,廉署對此也是「沒有覺悟」。對於任內大量採購烈酒,湯顯明拒回應多少酒是他指示購買,但稱買酒須經他簽署,烈酒是用來應付內地部門相關酬酢活動增加。前廉署調查主任、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批評湯顯明是諉過廉署前線職員,指湯上任專員前作公務員已35年,沒可能不知道不能分單。


湯認買酒須經他簽署

湯顯明昨應傳召出席聆訊,在歷時4小時的答問中,多番反駁審計署及傳媒報道對他的指控。政府帳目委會主席石禮謙會後表示,湯顯明的回應有誠意,會再傳召他出席下次會議,並會邀請廉政專員白韞六查詢更多的資料。據了解,帳目委員會亦打算邀請廉署社會關係處處長穆斐文,因外間有指控穆決定在呈交立法會的送禮清單中剔除部分項目。


黃毓民在聆訊開始時提問買酒問題,指之前的廉政專員都只買餐酒,沒買烈酒,為何湯顯明上任後即買烈酒。湯顯明強調2006年後要加強與內地交往,考慮接待對象的習慣,需要購買烈酒。但他沒正面回應多少烈酒經他下令購買,只承認自己知情﹕「我不能憑記憶就說每次採購是誰下的指令,採購可能有不同程序……沒有我簽署買不到,即是我相信買這些酒基本上我是認同的。」


遭審計始知「灰色地帶」

帳委會委員吳亮星、石禮謙及梁繼昌都追問廉署在一些酬酢晚宴中,如計及飲酒開支便超過每人450元的上限,但廉署卻將之前購買的藏酒開支和該次晚宴開支分開兩張單處理。湯顯明回應說,以前不知道不可以分單,「當時的理解,這樣帳項安排是在規條以內的,一般埋單結帳不會經我,有需要時同事會問我,我都是直到當審計署報告一出才知道這做法,我記得審計署長形容是灰色地帶」。


他又稱,廉政公署預先購入餐酒,可避免在晚宴時購入貴酒,惟「沒有這個覺悟、醒覺」審計署不認同分單的做法。石禮謙即場質疑湯顯明作為資深公務員,沒理由不清楚規定。


指宴中聯辦「工作有關」

黃毓民進一步質問他的款待酬酢是否包括內地非公安檢察的部門,湯顯明承認曾款待中聯辦等非對口單位內地部門,但強調是與工作有關。


本報早前報道湯顯明在2010年探訪四川汶川地震災區,4天公幹有3天是觀光,湯顯明昨否認參加過大部分為遊玩的公幹行程,強調最多只是工作行程之間獲安排節目,行程由對方安排,「有時難以推卻」,有時會留在酒店不參加﹕「我會藉口年紀大,要唞唞。」他強調,每次外訪都要特首的書面批准。


湯顯明在聆訊後,不再像上次般對鏡頭「眼濕濕」,反而露出笑容,並強調今次調查不會影響廉署國際聲望,但拒回應向市民道歉的提問。


前廉署調查主任林卓廷批評,湯顯明有關買酒及分單問題的答覆,都是諉過廉署前線職員,只稱是由下屬負責執行。他認為,湯顯明當年作為廉政最高首長,又做了35年公務員,沒理由不知道公務員的單據要求。至於買酒問題,他說﹕「如果不是知道你鍾意飲茅台,廉署會買這麼多烈酒?」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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