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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交所案提堂 涉36億元假銀行文件長青網文章

2013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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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5月25日 21:35
2013年05月25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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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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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宣布辭去所有公職的張震遠,其任主席的商品交易所被捲入刑事案,警方早前落案起訴3名涉案內地男子,他們各被控一項有意圖而管有虛假文書罪,其中一人涉逾期居留,昨被解往九龍城法院提堂。案中除控罪所指涉及逾4.6億美元(約35.8億港元)的銀行文件,控方稱或另涉逾120張懷疑虛假文書,仍有人在逃。


或另涉逾120虛假文書

持雙程證來港的3名被告,依次為戴麟懿(55歲)、報稱在東莞做生意的李善容(49歲),以及報稱在北京從事教育的連春仁(50歲)。只有戴聘請私人律師,其餘兩人由當值律師代表,被告暫毋須答辯。


控方的高級檢控官雷芷茗表示,除目前控罪提及的虛假文書,3名被告亦涉各自藏有另外逾40份虛假文件(即合共逾120份)。戴麟懿上月28日入境,被捕時已涉逾期居留超過兩星期,連春仁更於抵港當日被揭干犯控罪,事態嚴重,故反對3人保釋。


有人在逃 一被告逾期居留

庭上透露,調查人員當日抵達尖沙嘴一間酒店,在3間由戴麟懿租借的房間內,發現3名被告涉管有控罪提及的虛假文件,但因本案可能牽涉其他案件及在逃者,未能透露更多案情。據悉,其中一名在逃者與3間被租借的酒店房有關,而該人並非港人。控罪書並透露,戴和李在本案角色較重要,連春仁則因與兩名被告為「同一伙」,故亦被控。


李善容的代表律師透露,李在香港沒有案底,其胞姊住大埔;至於連春仁在港無親人。裁判官指控罪所涉金額極其龐大,加上仍有在逃者,為免被告妨礙司法公正或棄保潛逃,拒絕3人保釋,案件將於5月31日進行保釋覆核,7月19日再訊。


根據控罪書,3名被告被控今年5月21日各持有多張虛假文件,其中戴麟懿被指管有一份上月23日發出的擔保函,承諾會向Zhang Ji Sheng支付4.6億美元(約35.8億港元),以及持有一份同日發出的確認信,顯示一張同額支票已存入相關戶口。李善容則被指管有一張去年8月27日發出的保證書,稱會向沒有指明的一方支付上述金額;以及一張與Li Mei Ju戶口有關的電匯。


拒3人保釋 7月再訊

3名被告被指各管有一張於本月8日發出的虛假存款證明,稱已將1100萬美元(約8558萬港元)存入一名與連春仁英文拼音相同的人的戶口,戴和連亦被指管有兩張文件證明連春仁(英文拼音相同)曾有一筆同額的定期存款。戴另涉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警方在本案至今拘捕4人,餘下的朱姓男子昨獲保釋候查。


【案件編號:KCCC19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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