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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韓簽移交被判刑人協定長青網文章

2013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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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5月28日 12:00
2013年05月28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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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與大韓民國政府駐港總領事趙鏞天今天(5月28日)簽署移交被判刑人的協定,顯示香港特區和大韓民國在司法合作上,有更緊密的聯繫。

 

   黎棟國於簽署儀式上表示,把被判刑人士送回原居地服刑,能讓他們回到沒有語言和文化障礙的環境,親友又能定期探望他們,有助他們改過自新。政府的政策是促進香港與其他地區進行這類移交。

 

   是次簽訂的協定是香港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簽訂的第14份同類協定,其他司法管轄區包括澳洲、比利時、捷克共和國和法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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