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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13年4月29日起,政府成立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並正式實施《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是政府規範樓市行規的重要舉措,以保障一手住宅物業買家的權益。新條例到底有什麼變化?對買家有什麼幫助呢?筆者在此為大家簡述。
統一用實用面積 與國際接軌
新條例規定售樓說明書須在樓盤開售前最少7天提供,並每3個月須要更新一次。在樓盤發售前3天,必須提供價單予買家免費索取。這樣能夠提高資訊透明度,給買家更多的資訊和時間來做決定。
以往無統一定義的建築面積將會取消,全面以有統一定義的實用面積取代,以及按此計算每平方尺及每平方米售價。就住宅物業而言,實用面積指該住宅物業的樓面面積,包括在構成該物業的一部分範圍內的以下每一項目的樓面面積:露台、工作平台及陽台。但實用面積不包括空調機房、窗台、閣樓、平台、花園、停車位、天台、梯屋、前庭或庭院的每一項目的面積,即使該些項目構成該物業的一部分的範圍。
這做法統一了樓價標準,方便不同樓盤價格的比較。事實上,全世界的大部分地區,包括中國內地,都是以實用面積來作為銷售標準,只有香港是例外,這也反應出長期以來,政府對地產商的政策傾斜。
按實用面積計價,買家會感覺呎價會比以往的「建築面積」高漲了許多,特別是那些實用面積低的「發水樓」,一定程度上會影響人們買樓的信心。
示範單位 變得「更真實」
若賣方設有開放的經改動示範單位供準買方或公眾參觀,必須同時提供無改動的示範單位。而賣方不得限制參觀人士在無改動的示範單位內可進行量度或拍照。
不止是示範單位,賣家在發售指明住宅物業前,於切實可行的情况下,必須開放該物業供準買家參觀,否則將會面臨罰款50萬港元。
提醒買家,最好親臨發展項目的所在地實地視察,以了解有關物業的四周環境,包括交通和社區設施;亦應查詢有否將有任何城市規劃方案和議決,會對有關的物業造成影響;並仔細參閱載於售樓說明書內的物業位置圖、鳥瞰照片、分區計劃大綱圖,以及橫截面圖等等。
銷售過程 透明度增加
在提供價單前,賣方不得向任何人探求購買意向,否則賣方即屬犯罪,可處罰款50萬港元。因此買家不應向賣方或其授權代表提出有關意向。
開售期間,發展商必須於售樓處提供成交記錄冊供公眾閱覽,並於網站上載電子版本。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24小時後,發展商須將交易記入成交記錄冊,如於訂立臨約後的5個工作天內,並無簽立正式買賣合約,臨約即告終止,發展商可沒收臨時約金,但不能進一步申索。因此建議買家簽訂臨約時需慎重。於訂定買賣合約後的一個工作天內,亦須於成交記錄冊披露資料。
另外,銷售監管局已設立一個電子資料庫,一手住宅物業銷售資訊網 (https://www.srpe.gov.hk/ ),供公眾閱覽受條例所監管的所有一手住宅物業的售樓說明書、價單及紀錄冊。建議各準買家留意各項新措施,有助增加對物業的了解,作出更好的選擇及決定,為家人建構一個安樂窩。
◆Tips:
1. 貨比三家,做足市場調查
2. 親臨物業現場,實地觀察
3. 簽訂臨約前需考慮清楚,以免損失訂金
張佩儀
美國萬利理財控股有限公司亞太區總裁
統一用實用面積 與國際接軌
新條例規定售樓說明書須在樓盤開售前最少7天提供,並每3個月須要更新一次。在樓盤發售前3天,必須提供價單予買家免費索取。這樣能夠提高資訊透明度,給買家更多的資訊和時間來做決定。
以往無統一定義的建築面積將會取消,全面以有統一定義的實用面積取代,以及按此計算每平方尺及每平方米售價。就住宅物業而言,實用面積指該住宅物業的樓面面積,包括在構成該物業的一部分範圍內的以下每一項目的樓面面積:露台、工作平台及陽台。但實用面積不包括空調機房、窗台、閣樓、平台、花園、停車位、天台、梯屋、前庭或庭院的每一項目的面積,即使該些項目構成該物業的一部分的範圍。
這做法統一了樓價標準,方便不同樓盤價格的比較。事實上,全世界的大部分地區,包括中國內地,都是以實用面積來作為銷售標準,只有香港是例外,這也反應出長期以來,政府對地產商的政策傾斜。
按實用面積計價,買家會感覺呎價會比以往的「建築面積」高漲了許多,特別是那些實用面積低的「發水樓」,一定程度上會影響人們買樓的信心。
示範單位 變得「更真實」
若賣方設有開放的經改動示範單位供準買方或公眾參觀,必須同時提供無改動的示範單位。而賣方不得限制參觀人士在無改動的示範單位內可進行量度或拍照。
不止是示範單位,賣家在發售指明住宅物業前,於切實可行的情况下,必須開放該物業供準買家參觀,否則將會面臨罰款50萬港元。
提醒買家,最好親臨發展項目的所在地實地視察,以了解有關物業的四周環境,包括交通和社區設施;亦應查詢有否將有任何城市規劃方案和議決,會對有關的物業造成影響;並仔細參閱載於售樓說明書內的物業位置圖、鳥瞰照片、分區計劃大綱圖,以及橫截面圖等等。
銷售過程 透明度增加
在提供價單前,賣方不得向任何人探求購買意向,否則賣方即屬犯罪,可處罰款50萬港元。因此買家不應向賣方或其授權代表提出有關意向。
開售期間,發展商必須於售樓處提供成交記錄冊供公眾閱覽,並於網站上載電子版本。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24小時後,發展商須將交易記入成交記錄冊,如於訂立臨約後的5個工作天內,並無簽立正式買賣合約,臨約即告終止,發展商可沒收臨時約金,但不能進一步申索。因此建議買家簽訂臨約時需慎重。於訂定買賣合約後的一個工作天內,亦須於成交記錄冊披露資料。
另外,銷售監管局已設立一個電子資料庫,一手住宅物業銷售資訊網 (https://www.srpe.gov.hk/ ),供公眾閱覽受條例所監管的所有一手住宅物業的售樓說明書、價單及紀錄冊。建議各準買家留意各項新措施,有助增加對物業的了解,作出更好的選擇及決定,為家人建構一個安樂窩。
◆Tips:
1. 貨比三家,做足市場調查
2. 親臨物業現場,實地觀察
3. 簽訂臨約前需考慮清楚,以免損失訂金
張佩儀
美國萬利理財控股有限公司亞太區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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