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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21.5億售花旗銀行物業長青網文章

2013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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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5月30日 12:00
2013年05月30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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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財政司司長法團簽立買賣協議,以約21億5,530萬元出售花旗銀行大廈三樓部分地方,以及四樓、五樓和六樓全層的物業。

 

   政府產業署今天(5月30日)公布,已簽立買賣協議,出售財政司司長法團名下位於香港花園道三號花旗銀行大廈三樓部分地方,以及四樓、五樓和六樓全層。

 

   該物業之前是立法會秘書處辦公室,總樓面面積約6,161平方米。政府出售該物業,可在中環騰出甲級寫字樓作商業用途,以符合政府致力增加商用物業供應,發展不同類型經濟活動的政策。

 

   根據財政司司長法團在1996年3月21日購買該物業時簽立的買賣協議,當財政司司長法團有意出售該物業,前業主澤峯發展有限公司有優先權購買。

 

   在今年5月16日,澤峯接受財政司司長法團的要約,以約21億5,530萬元購買該物業。財政司司長法團和澤峯今天簽立該物業的買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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