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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屋宇署今天(6月3日)公布,4月發出十份入伙紙,包括九龍三份及新界七份,其中住宅建築樓面面積有102,091平方米,非住宅建築樓面面積則為81,918平方米。
該署月內批出17份建築圖則,其中港島四份、九龍五份及新界八份,當中包括八項住宅及商住發展、四項商業發展、一項工廠及工業發展及四項社區服務發展。
獲准動工的建築工程項目有12個,這些工程完成後可提供約43,481平方米住宅建築樓面面積,涉及552個單位,而非住宅用途的建築樓面面積達26,894平方米。該署亦接獲12個建築項目的上蓋工程動工通知。
4月份新落成樓宇的報價總值約50億元。該署並批准九項拆卸樓宇工程,涉及九幢樓宇或其他建築物。
該署4月共接獲3,884宗有關違例建築工程的舉報,並發出1,394個違例建築清拆令。
屋宇署今天(6月3日)公布,4月發出十份入伙紙,包括九龍三份及新界七份,其中住宅建築樓面面積有102,091平方米,非住宅建築樓面面積則為81,918平方米。
該署月內批出17份建築圖則,其中港島四份、九龍五份及新界八份,當中包括八項住宅及商住發展、四項商業發展、一項工廠及工業發展及四項社區服務發展。
獲准動工的建築工程項目有12個,這些工程完成後可提供約43,481平方米住宅建築樓面面積,涉及552個單位,而非住宅用途的建築樓面面積達26,894平方米。該署亦接獲12個建築項目的上蓋工程動工通知。
4月份新落成樓宇的報價總值約50億元。該署並批准九項拆卸樓宇工程,涉及九幢樓宇或其他建築物。
該署4月共接獲3,884宗有關違例建築工程的舉報,並發出1,394個違例建築清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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