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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尾泳灘建造合約批出長青網文章

2013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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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6月05日 12:00
2013年06月05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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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昨天(6月4日)決定不會暫時吊銷、更改或取消龍尾泳灘工程的環境許可證,並已去信通知申訴團體有關決定。土木工程拓展署今天批出該工程計劃的建造合約。

   

   有團體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第14(3)條,就龍尾泳灘工程計劃提出呈請,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昨天決定不會暫時吊銷、更改或取消泳灘工程的環境許可證。根據這個決定,工程計劃的環境許可證仍然有效,故此,土木工程拓展署已批出泳灘建造合約。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天會見傳媒時表示,政府重視自然保育,亦高度重視龍尾事件,所以漁農自然護理署在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進行生態調查,研究龍尾和吐露港其他三個相關地區的生態多樣性。

 

   漁護署的普查發現,四個地區都有海馬出現,但其他三個地方發現的海馬較龍尾多。該署的報告有數項重點,首先是比較之前的環境評估和現在的生態調查,整體來說,在生態多樣性方面是接近的,沒有太大變化。報告和以前的環評結論一致,就是龍尾的生態價值較其他地方略低。

 

   黃錦星說,行政會議是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第14(3)條,見到相較於之前的環評,在環境許可證發出後的狀態,對生態或社會的影響沒有大分別,因而作出決定。當局要平衡發展和社會對保育的訴求,承諾在汀角東加強保育,整體來說,絕對關顧到不同生態的保育。

 

   他說,政府在批出環境許可證時,亦有規定工程施行時要有專業團隊監察,如發現類似受保育生態,要有方法減少影響和保護,相信已做到適當的平衡。當局高度關注事件,亦盡量做到平衡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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