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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教育局建議,向每間於2013至14學年參加學券計劃的幼稚園,包括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和設有幼稚園班級的學校,發放15至25萬元的一筆過學校發展津貼,供他們改善校舍環境設施和學習資源等,提升學與教效能。估計涉及的開支總額約1億6,500萬元。
教育局今天(6月6日)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出,每間於2013至14學年參加學券計劃的幼稚園,均會獲發放15萬元的基本津貼。在此基本津貼之上,建議按9月幼稚園的學生人數,以每名合資格學生750元來計算個別幼稚園可獲得的發展津貼總額,每間幼稚園的「發展津貼」總額上限為25萬元。
津貼應用以支付維修保養或改善學校校舍或設施的工程費用,購置傢俱和學習資源,如圖書、教材、電腦等項目,或以臨時及特定項目的形式僱用額外人員或購買服務以發展教學資源。學校可有三個學年時間運用津貼,如在2015至16學年完結時尚有餘款,必須退回政府。
幼稚園須就採購、聘用事宜或工程招標的處理及相關的開支向公眾負責。幼稚園須按公平公正的原則,訂立一套符合教育局訂定的指引而又切合學校需要的採購、聘任或招標程序,確保過程妥善進行及具問責性。
在本學年參加學券計劃的幼稚園中,有716間已遞交申請於2013至14學年繼續參加學券計劃,有關申請處理程序亦已接近完成。如以現時已提交申請的716間幼稚園及本學年的學生人數為基礎計算,估計近半幼稚園可取得津貼的上限25萬元,而發放津貼所需的開支總額約1億6,500萬元。
教育局建議,向每間於2013至14學年參加學券計劃的幼稚園,包括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和設有幼稚園班級的學校,發放15至25萬元的一筆過學校發展津貼,供他們改善校舍環境設施和學習資源等,提升學與教效能。估計涉及的開支總額約1億6,500萬元。
教育局今天(6月6日)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出,每間於2013至14學年參加學券計劃的幼稚園,均會獲發放15萬元的基本津貼。在此基本津貼之上,建議按9月幼稚園的學生人數,以每名合資格學生750元來計算個別幼稚園可獲得的發展津貼總額,每間幼稚園的「發展津貼」總額上限為25萬元。
津貼應用以支付維修保養或改善學校校舍或設施的工程費用,購置傢俱和學習資源,如圖書、教材、電腦等項目,或以臨時及特定項目的形式僱用額外人員或購買服務以發展教學資源。學校可有三個學年時間運用津貼,如在2015至16學年完結時尚有餘款,必須退回政府。
幼稚園須就採購、聘用事宜或工程招標的處理及相關的開支向公眾負責。幼稚園須按公平公正的原則,訂立一套符合教育局訂定的指引而又切合學校需要的採購、聘任或招標程序,確保過程妥善進行及具問責性。
在本學年參加學券計劃的幼稚園中,有716間已遞交申請於2013至14學年繼續參加學券計劃,有關申請處理程序亦已接近完成。如以現時已提交申請的716間幼稚園及本學年的學生人數為基礎計算,估計近半幼稚園可取得津貼的上限25萬元,而發放津貼所需的開支總額約1億6,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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