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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高官有薪假考大狀長青網文章

2013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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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6月07日 06:35
2013年06月07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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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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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衛生署前署長林秉恩批准助理署長級的醫生蔡美儀,去年11月起放1年有薪假,以擔任實習大律師及獲取執業資格,其間支薪達160萬元。食物及衛生局長高永文昨回應表示,國際非常注重衛生法例,有通曉法律的公共衛生專家有助運作。蔡美儀實習的大律師事務所專接人身傷亡賠償案,有立法會議員質疑兩項專業的關連性,另有前高官批評公務員事務局並無審批有關申請個案,將立不良先例。


衛生署發言人回應稱,自2010年起,獲批有薪進修假期人員約600人,涉及矯齒學與牙頜面矯形學、助產士課程、感染控制及公共衛生,另有約100人獲安排本地兼讀包括流行病學、社區精神醫學及刑事司法等課程。該署在2012/13年度編制約有6000人,整體預算薪金開支為25.7億元。


衛署2010年起600人有薪進修

發言人續指出,署方有需要培訓兼具公共衛生及法律資歷人員,認為身為醫生的蔡美儀是適合人選,遂安排全薪假期進修,強調受訓期間有關律師行無提供任何薪酬,蔡並須簽訂承諾書,在受訓後繼續服務政府3年。


年薪160萬 獲批1年全薪假

現年47歲的醫生蔡美儀原為衛生防護中心緊急應變及資訊處主任,月薪13.3萬元,年薪近160萬元,去年11月至今年10月獲批全薪假期,到律師樓接受實習大律師培訓。本報翻查資料,發現蔡美儀上半年實習的大律師事務所位於中環都爹利街帝納大廈,專門接人身傷亡賠償案件,當中年資最長的資深大律師歐文豪及林孟達,是此類案件高手。


高永文昨解釋,現時國際非常注重國際衛生條例,希望有通曉法律的公共衛生專家,批出有薪假期是署長權力範圍,並指決定合適。


公務員事務局重申,由各部門或職系首長可負責批核所屬部門員工的培訓及假期申請,局方並無批核資料。


議員質疑兩專業無關

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質疑,兩項專業根本毫無關連,批評是濫用公帑予她取得其他專業資格,加上複雜的法律意見應求助律政司,看不到有此必要。


前公務員事務局長王永平指出,公務員事務局須擔當把關角色,否則警隊、食環署、勞工處都有與執法相關工作,任由部門自行批出有薪進修假期,實不妥當,但指獲批全薪假期情况不普遍,通常只予重點培訓的優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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