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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薪受訓個案不涉程序問題長青網文章

2013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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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6月08日 12:00
2013年06月08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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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已親自了解關於衞生署員工帶薪受訓的個案,相關程序符合現行的《公務員守則》,即是衞生署是有相關的權力。他表示,會考慮與衞生署作出安排,若涉及時間較長的培訓,如超過半年,會與衞生署商量及安排,讓衞生署諮詢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

 

   高永文今天(6月8日)出席公開活動後會見傳媒時說,關於衞生署員工帶薪受訓的個案,最重要是事件是否適當運用公帑,若涉及時間較長特別是帶薪的培訓,如超過半年,或培訓性質與人員的專科或專業沒有直接關係,而是由於部門的運作需要,會考慮與衞生署商量及安排,讓該署在公務員體系內諮詢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確保可向該署提供不同的意見,讓他們在作出判斷時更能符合市民的期望。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鄧國威今天出席電視節目後會見傳媒時表示,這類的批准是由有關部門決定的,在政府這樣大的機構,有很多這類受訓的機會,當然最主要是發指引給部門,這類有薪假期受訓必須與工作有關,亦可能有一些情況是與其專業培訓有關,最重要的是對於部門的運作是正面的。

 

   高永文表示已親自了解事件,有關進修是由於同事有興趣,加上她之前已利用自己的資源進修,只是欠最後實習的步驟,故此是由其主管提出,然後經部門批准。他再三檢視相關程序,都符合現行的《公務員守則》,即是衞生署是有相關的權力。他相信該名同事有心服務社會,她在接受培訓安排前已簽訂承諾至少為政府服務三年。高永文表示,當然希望她一直服務下去,令納稅人的公帑投放在同事上以接受珍貴的培訓,能夠發揮作用。

 

   他說,最重要的是所有部門首長也明白他們每次作出的決定,也涉及珍貴的公帑,他完全沒有質疑衞生署前署長林秉恩作出此決定時,不是為了部門的運作,但由於不同人士對此事有不同的意見,尤其培訓性質不是與該人員的專業專科有直接關係,因而引起關注,他認為值得考慮是否有方法,使部門作出決策時,有較闊的考慮。他也尊重公務員體系中《公務員守則》的精神,因此由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提供意見,是較適合的安排。

 

   高永文說,明白事件引起爭議的最大原因,是涉及培訓的性質與部門本身職能的關係,因為衞生署及醫院有很多醫生也會接受全薪培訓,大部分也與醫學有關。在這事件上培訓的範疇是法律,但衞生署有相關權力,而在執行權力時,當然要十分小心考慮,衡量培訓與部門的職能是否有很大關係,他們已就此作出解釋。

 

   他表示,政府明白社會十分緊張這些決定,因為涉及公帑的運用是否適當,就這事件上衞生署有其理據的,因為該署有很多涉及法律的問題,而有關醫學及衞生的法律也較為複雜,同時具備醫學背景及法律資格並非不會發生,很多機構也有同時具備兩種資格的人士,他們在處理有關方面的問題時會較為方便。

 

   談到有報道指衞生署一名高級醫生教授有關品酒及法國葡萄酒課程時,高永文說,有關投訴涉及人員可能違反《公務員守則》,每個公務員都需要向部門申請,獲得准許後才可在外間工作,準則十分清晰。公務員在外間工作不可以影響政府或部門,不可以有利益衝突,而且要有預先准許,若涉及報酬更加需要小心。若任何公務員在未經事先批准而在外間進行其他工作,不論是否有酬勞,也抵觸了《公務員守則》,衞生署會嚴肅處理這事件,他希望大家放心,指這是個別事件。

 

   被問到有關市面上有粽葉被驗出含重金屬銅時,高永文表示,根據食品法典委員會,鑑於銅不是會經常影響身體健康的物質,因此沒有訂出標準。由於事件涉及較專業及專門的範圍,是否訂立標準要視乎國際上有關的做法及專家意見,雖然香港沒有為銅訂立標準,但食物安全中心的恆常食物檢測,抽樣調查中亦包括粽,過往粽大致上並沒有驗出危害人體的物質。中心得悉相關報告後更緊張這方面的工作,尤其端午節臨近,會加強這方面的工作,為市民把關檢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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