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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狎兩幼女 已婚碩士罪成長青網文章

2013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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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6月12日 06:35
2013年06月1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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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夫婦為9歲及13歲女兒聘請碩士畢業的已婚補習教師,豈料「引狼入室」,補習教師先後數次大肆非禮小姊妹,更曾反鎖自己和9歲女童在睡房,用手指插對方下體。補習教師昨被裁定3項非禮罪成,另外2項罪名因可能是意外觸及身體而脫罪,其家人聞判後情緒激動。


索心理報告 親友斥「黐線」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李啟燦(39歲)持中大通識教育碩士學位,曾任教中學數學等科目,後來從事資訊科技業,案發後已離職,現於便利店任兼職店務員。


辯方稱,被告沒有案底,熱中基督教事務,朋友均認為他正直有愛心,與妻子育有一名兒子。被告妻子及數名親友昨到庭支持,聞判後不住啜泣,其中一名女親友更以頭撞向前面座椅,當控方建議為被告索取心理報告時,更有親友在庭內低聲斥「黐線」。


家人犯人欄外哭跪喊「冤枉」

法官說,案中事主X(13歲)和Y(9歲)表達能力雖不及成人,但在畫圖協助下,供辭誠實可靠。法官將案押後至7月4日判刑,以索取被告心理報告及Y的創傷報告,其間被告還押。被告家人離庭前在犯人欄外哭跪與被告告別,又稱被告是「冤枉」,被告亦表現悲傷。


根據案情,去年3月至6月20日,被告為Y補習,疑兩度趁Y在客廳做功課時,伸手進對方的衣物內撫摸其胸部。


兩姊妹與父母吵架揭發

去年8月8日,被告更在Y睡房內叫她脫下內褲,用尾指插入Y的陰道。同月14日,兩姊妹與父母口角期間直指被告「不是好人」揭發事件。


被告原亦被指以「教減肥」為由,兩度撫摸X的臀部及觸及其胸部,惟法官認為不能排除是意外觸碰,故判被告無罪。


【案件編號:DCCC9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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